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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井中心区调整住宅,容积率4.0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沙井中心地区北片]法定图则,05-04-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性办公用地(C2),容积率“3.0”,配套设施项目为“-”,备注“规划”;05-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容积率“-”,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05-04-01地块拆分为两个地块,并与05-03地块重新整合,形成新的05-04-01和05-03地块,其中:
05-04-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依《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调整为商业用地(C1),用地面积12012平方米,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05-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9247平方米,容积率“4.0”,配套设施项目为“9班幼儿园、托育机构、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备注“规划,地块临迎宾路一侧需预留公共开放空间,衔接北侧及东侧绿地,形成连续、开放的慢行系统。地块内的公共设施远期可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功能转换”。
三、绿地占补平衡情况
原05-03地块规划公共绿地4464平方米,减少的公共绿地在[石岩东地区]法定图则01-08-07地块中补充,确保宝安区规划绿地总量不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