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主导——平湖新木新村旧改主体公示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拟确认深圳市鸿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的实施主体。
现将该更新单元拆除用地范围内的原权利人、土地、建(构)筑物情况、单一主体形成情况及实施主体进行公示。
深圳市鸿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为华侨城集团(国企)
早在2012年平湖新木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就已列入《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并且通过。
今天来看看这个集居住、商业、休闲、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综合社区有哪些配套吧
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新木路与文新路交汇处。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42187.7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9581.7平方米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4401.0平方米
规划容积率7.7
住宅77110平方米(含公共租赁住房9625平方米)
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23600平方米(含社区菜市场700平方米、母婴室50平方米)
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0710平方米(含9班幼儿园2400平方米、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7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4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5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2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2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65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440平方米,邮政所13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80平方米,公共厕所12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
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8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