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公示——平湖良安田新村旧改有动静了
可能念念不忘,真的有回响,今天在官网出新的良安田新村旧改的规划修改公示。
看了下本次的公示,对原来的规划几乎都进行了改动。
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新村城市更新单元于2015年7月列入《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
2021年12月取得专项规划批复。
为更好地推动项目实施,在公共利益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申报主体深圳市良安田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对该更新单元进行规划修改,该更新单元规划修改事宜已经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等法规政策,现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区位
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南部,雁田水库西侧,平安大道、丹平快速、平盐铁路及良白路的围合区域。
二、修改原则
在不增加已批更新单元规划经营性指标,保障公共利益优先及项目可实施性的前提下,对更新单元道路交通、用地划分、规划指标、公共配套设施、分期实施方案和城市设计要求等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
三、修改内容
(一)关于道路交通的修改
1.为保障道路优先实施,将原规划二路线位北移。
2.将原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道路名称分别修改为鸿图路、玉良路、珠联路。
(二)关于用地划分、规划指标和公共配套设施的修改
1.将01-04地块拆分为01-04-01、01-04-02地块,同时结合01-03地块优化开发建设用地范围。调整后,01-03地块用地功能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22920.9平方米;01-04-01地块用地功能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19245.3平方米;01-04-02地块用地功能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3991.2平方米。
2.将总规划容积由451590平方米调整为452795平方米,增加1205平方米,增加面积均为公共配套设施。
3.按现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相关要求校核公配设施面积,将公共配套设施面积由28030平方米调整为29235平方米,增加1205平方米。
4.将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由3000平方米调整为3725平方米,其中01-02地块落实1225平方米,01-03地块落实2500平方米。
5.将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由10140平方米调整为8790平方米,减少面积用于扩大社区警务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和托育服务机构。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01-03地块落实1820平方米,01-04-01地块落实5320平方米,01-04-02地块落实1650平方米。
6.将社区警务室由50平方米调整为100平方米。
7.将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由1000平方米调整为1500平方米。
8.新增设置一处800平方米的托育服务机构,位于01-04-01地块。
9.新增设置社区儿童游戏场地2100平方米,其中01-02地块落实1300平方米,01-03地块落实800平方米。
10.将18幼儿园建筑面积由5400平方米调整为6005平方米。
(三)关于分期实施方案的修改
在保障公共利益优先及项目可实施性的前提下,更新单元由整体实施修改为两期实施,将01-04-02地块调整为第二期实施。
(四)关于城市设计的修改
1.将01-01地块东侧,01-03地块西侧、南侧,01-04-01地块西侧,01-04-02地块西侧建筑一级退线由6米调整为7米。
2.在01-04-01地块西侧增加一处车行出入口,南侧增加一处人行出入口。
3.在01-04-02地块北侧增加一处车行出入口。
4.为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将01-04-01地块和01-04-02地块地下室按照整体开发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