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看全部引用楼层引用119楼fishbirdmoon的发言:你错了,这是原则问题。
各人的父母,各自照顾,这是原则问题。
不该付出的,不要自己赶着上。
查看全部引用楼层引用楼主的发言:说出来真是让人笑话。
他结婚前的工资都上交了父母。在我们确定了结婚后,他才停了上交工资。买四金的钱就是他那时候攒下来的工资出的。
我们基本等于裸婚。
年轻不懂事,我老实的父母认为他和他们家对我好就可以了。所以他父母带了聘金8800元,烟酒糖和那四金来了我家,糊里糊涂就结婚了。
引用132楼清水断愁的发言:搬救兵,找站队,都不能解决你们的问题。
人都是相互的,你待我父母怎样,我便待你父母怎样。
《民法典》没有要求,儿媳一定要尽孝,也没要求,女婿要尽孝。
抛开情亲不谈,按理来说,自己的父母自己照顾,你老公不去,那你呢?你怎么不去?别把孩子挂在嘴边,那是两个人的,他放得下,你又何必放不下?老公吃定你放不下孩子,那是你的软肋。
陪护当然辛苦了,没有哪个人喜欢陪护。何况,他的父母就可以肯定,以后都一直健康,一直不需要你担待帮忙吗?
即便不是父母,兄弟姐妹,要是住院了,你会不会去照顾?当然会呀,人与人之间,除了金钱之外,还要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