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点击标签查看相关内容

宝安5大住宅旧改项目获批!位于西乡松岗航城,总拆除用地84万平

5月31日,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2019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二批计划》(延期)、《2021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


共有5个城市更新项目获批,更新方向全部包含居住用地,总拆除用地面积为839658平方米。


分别为铁岗旧村、草围旧村及南片区、松岗第二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107发展带潭头片区(一)城市更新单元、107发展带臣田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咚咚置业服务群】

群内邀请各区资深房产大V坐镇,提供咨询、分享、看房服务。

各片区均已建置业群 


点击在新窗口浏览全图


2021宝安城市更新单元第一批计划,包含3大旧改项目


5月31日,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2021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包括三个旧改项目:铁岗旧村、草围旧村及南片区、松岗第二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


点击在新窗口浏览全图

点击在新窗口浏览全图


铁岗旧村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宝安西乡街道,申报主体为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04489平方米。


①更新方向为二类居住(R2)、商业(C1)等功能;

②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落实不少于50735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含教育设施、道路、绿地等);

③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拆除范围内包含1处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铁岗村黄氏宗祠),应按规定落实文物的保护要求;

⑤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1年5月31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止。


点击在新窗口浏览全图


草围旧村及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宝安航城街道,申报主体为深圳市草围股份合作公司,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99717平方米。


①更新方向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C1+R2)等功能;

②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落实不少于59290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含教育设施、道路、绿地等);

③拆除范围内建成于2009年12月31日以后的建筑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④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⑤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1年5月31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止。


点击在新窗口浏览全图


松岗第二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宝安松岗街道,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松岗镇第二工业村投资有限公司,拆除范围用地面积61386平方米。


①更新方向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C1)等功能;

②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落实不少于30859.36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含绿地、道路、教育设施用地、行政管理用地等);

③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26327平方米(含综合医院用地、道路等);

④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⑤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1年5月31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止。


点击在新窗口浏览全图


点击在新窗口浏览全图


宝安2019年第2批计划延期发布,共2个旧改项目


《2019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二批计划》(延期)已经批准,在原计划有效期基础上延期一年,有效期延至2022年3月12日止,现予以公告。


延期计划共有2个城市更新项目,分别为107发展带潭头片区(一)城市更新单元、107发展带臣田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2019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二批计划》(延期)一览表


点击在新窗口浏览全图

点击在新窗口浏览全图


107发展带潭头片区(一)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宝安松岗街道,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潭头股份合作公司,拆除范围用地面积344116平方米。


①更新方向为居住(R2)、普通工业用地(M1)、商业(C1)、新型产业用地(M0)等功能,其中M0用地面积不超过最终批准的工业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的20%;

②拆除重建范围内落实不少于71076.6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含防护绿带、城市道路、公共绿地、教育设施用地、文体设施用地等);

③项目范围内须落实五星级酒店一处;

④实施主体除负责拆除范围内的建筑拆除工作外,还应负责法定图则《深圳市宝安203-06号片区[松岗中心地区南片]》07-05体育用地(14921平方米)、07-06公共绿地(2240平方米)、08-03中学用地(21754平方米)上临时建筑的拆除工作并自行理清经济关系后,将土地无偿移交政府;

⑤实施主体应负责在项目范围内落实项目东侧的规划恒润街(自广深公路至规划潭新巷)线位;

⑥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⑦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19年3月13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止。延期1年,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至2022年3月12日止。


点击在新窗口浏览全图


107发展带臣田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宝安西乡街道,申报主体为深圳市臣田股份合作公司,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29950平方米。


①更新方向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等功能;

②拆除范围内落实不少于42098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含教育设施、道路、绿地、行政办公用地等);另需在开发建设用地范围内落实一处幼儿园;

③实施主体应负责在项目范围内落实项目东侧的规划臣田东路(自宝田一路至规划臣田南路段)线位;

④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⑤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19年3月13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止。延期1年,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至2022年3月12日止。



点击在新窗口浏览全图


点击在新窗口浏览全图

分享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