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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办理租赁!深圳这两区学位申请最新政策公布

据了解,深圳已有公布了新政策2区公布2025年学位申请政策,各片区的家长千万别错过时间。


两区明确规定不用租赁凭证也可以申请学位,来具体看一下:


盐田区


盐田区公布的学位申请政策,只要是25年秋季9月份孩子读小学、初中的家长都适用。


招生对象


小一招生对象,申请人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此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区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初一招生对象,申请人为2025年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盐田区居住并符合以上条件之一


报名材料


01

孩子深圳户籍


1.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迁入深圳户籍的时间需在网上报名启动之日前),申请小一学位的还需儿童出生证


2.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

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

③购房时间须在2025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租房)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无《房屋租赁凭证》的,网上填报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居住信息材料不需提供,系统将自动联网核验),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②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


《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5年4月1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父母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5年4月1日前;《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须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


③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社区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2年2月28日之前。


④自2024年秋季起,非自有产权申请人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海涛分校、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或盐田区山海学校(暂定名)的,截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5日,在学区内租房需满2年,方可申请。租住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时间或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为准。


在延长租住时长温馨提示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前已在学区内登记居住、租房不满2年的,按原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3.深圳市以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时还需提供《2025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02

孩子非深户籍


1.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的还需儿童出生证。港澳籍申请人还需提供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含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25年4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若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则只需提供其深圳居民身份证


3. 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


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


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


③购房时间须在2025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租房)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申请人监护人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②F类(非深户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4年4月15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4年4月15日至2025年8月31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4年4月15日前;《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须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


③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2年2月28日之前


④自2024年秋季起,非自有产权申请人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海涛分校、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或盐田区山海学校(暂定名)的,截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5日,在学区内租房需满2年,方可申请。租住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时间或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为准


在延长租住时长温馨提示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前已在学区内登记居住、租房不满2年的,按原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4.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截至2025年4月1日,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5.深圳市以外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时还需提供《2025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


学位延迟锁定说明


盐田区实行学位住房锁定政策,用以申请学位的住房应具备25位房屋编码,并符合进行锁定的其他规范条件。以下情况可延迟锁定:


1.受房屋拆迁影响不能提供有效住房申请材料的:请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学区内实际居住的其它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凭证》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或其他居住证明材料)


2.其他未取得《入伙通知书》的辖区购房申请人:请提供2025年4月1日之前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和银行按揭贷款相关证明材料、学区内实际居住的其它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凭证》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或其他居住证明材料)


上述情况按自有产权房类型提交材料并积分,按房产房屋地址当年所在的学区申请学位,同时申请人须按要求签署学位住房延迟锁定承诺书,承诺同意在获得产权证后随即锁定本住房学位信息


必看提醒


学位住房要求实际居住,区教育局将严格核查学位住房实际居住情况。对于提交《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区教育局将在新生正式录取之前,严格核查《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相关信息


请家长务必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对于提交虚假材料的,区教育局将取消申请人的入读资格,【本地宝深圳升学】回复【知情书】获取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下载打印


大鹏新区


本次公布的政策讲的是大鹏新区2025年小孩上小学、初中,租房要准备的学位申请材料,家长一定要仔细看完全文,了解清楚材料的要求和条件


01

用房屋租赁凭证申请公办学位

  • 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依然有效

  • 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

  • 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

  • 深户按居住时间加分,非深户按社保时间加分


02

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公办学位

如已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未满足招生要求,或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须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可通过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但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居住时间不加分


材料要求


01

材料准备

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须提供

  • 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 《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 知情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登记查询单》


02

时间要求


非深户


学区范围,须在2024年4月1日前(不含24年4月1日)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在社区网格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其中《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5年9月30日


深户


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居住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5年4月1日前(不含25年4月1日),租期最短至2025年9月30日


提交《蓝本租赁信息》或《居住登记查询单》的深户学生不予加分


搬家换房必须在同一学区,申请学位时《居住登记查询单》新住址入住登记日期与旧住址搬离登记日期间隔不能超过90天


03

真实性要求


(1)家长和房东要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如实申报居住信息登记,及时更新实际居住信息状态,确保居住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2)家长要提供真实、合法的学位申请材料,表达家长和房东双方的意愿,因为一旦租房家长的孩子入学,房子的学位就会锁定,其他人就用不了了


(3)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申请学位时,会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辖区派出所、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实


一旦发现父母没有居住或用了假材料,将立即取消申请公办学位资格,涉及利用虚假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将报告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用保租房申请学位


在申请学校学区内,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即须在2024年4月1日前(不含2024年4月1日)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其中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租期最短至2025年9月30日


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时间须在2025年4月1日前(不含2025年4月1日),租期最短至2025年9月30日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按地段申请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就近入学”。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地段招生,学生按地段申请学位。申请学位填报的第一志愿必须提供该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或居住信息。


学位申请房锁定的有关提醒


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一)家长在网上申请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须输入房屋编码或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住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


学区内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相同的父亲和母亲或相同的监护人


(二)“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夫妇子女使用该房申请就读该校


(三)学位住房锁定与学籍挂钩,建立学籍即被锁定,毕业后锁定自动解除。学段内中途转学至外区的,家长需致电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教育科申请解除锁定


请家长务必查询所提供的住房是否已被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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