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广泛性和突发性的金融形式,因此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其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然而,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业态,也需要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以保留创新的空间。
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我们需要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持的方式,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因此,互联网金融监管应该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
互联网金融业态主要包括个体网络借贷(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
个体网络借贷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发生的个人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的范畴。
个体网络借贷应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如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并遵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范。
而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小额贷款。
网络小额贷款应符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并利用互联网的优势降低客户的融资成本。
对于网络借贷业务的监管,银监会负责监管工作。
在过去,网贷平台数量曾一度达到数千家,但到2021年6月底,仅有29家平台处于运营状态。
这是因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成效,并且预计将在年底基本结束,转入常规监管阶段。
对于网贷平台的运营,我们建议借款人在逾期后尽快还款,以免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大多数贷款平台没有设置宽限期,因此逾期还款会对生活造成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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