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
家在深圳APP下载 +

受疫情影响逾期税款滞纳金

lvcheng楼主 主楼
2023-06-11 11:57:40 评论 0浏览 49

疫情期间税款不加收滞纳金文件

疫情期间,各地税务机关考虑到企业面临可能面临的纳税困难,各自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规定。

受疫情影响逾期税款滞纳金

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的有关内容》中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在税收征收期限届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经税务机关核准符合延期缴纳税款相关规定的给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税款缓缴,不符合规定的应在征收期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税款的按征管法规定加收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 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疫情期间滞纳金减免政策

延期缴税和滞纳金减免政策是该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经营活动出现困难的企业定向推出的一项政策服务,企业最长可以在三个月时限内缓期缴纳税款,同时免除相应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
税务总局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第一条 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第二条 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第三条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疫情期间滞纳金减免政策

法律分析:
延期缴税和滞纳金减免政策是该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经营活动出现困难的企业定向推出的一项政策服务,企业最长可以在三个月时限内缓期缴纳税款,同时免除相应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
税务总局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第一条 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第二条 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第三条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疫情期间滞纳金减免政策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延期缴税和滞纳金减免政策是该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经营活动出现困难的企业定向推出的一项政策服务,企业最长可以在三个月时限内缓期缴纳税款,同时免除相应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
税务总局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第一条 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第二条 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第三条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大家都在看
最新文章
随机看看
查看更多评论

暂不支持评论!

分享

0

收藏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