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分为三种情况:
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欠银行信用卡10万元左右还不上的情况,是否会被告上法庭需要由发卡行根据起诉成本等因素来决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欠银行较大数额的信用卡债务,可能触犯信用卡诈骗罪,如果经过审判认定触犯信用卡诈骗罪的话,就有可能面临坐牢的惩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一般处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会从重处罚。
具体来说,《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包括: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根据数额的大小,恶意透支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分别对应不同的刑罚。
以上是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及相关法律依据的解释。若发现自己欠款无法偿还,建议及时与银行协商解决,尽量避免触犯法律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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