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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专业信息 给别人代还信用卡有什么风险 给别人代还信用卡有什么风险嘛

lvcheng楼主 主楼
2023-07-18 07:36:19 评论 0浏览 43

现在很多人都会因为自己的过度消费或者是一些不可抗因素借网贷信用卡,但是借网贷信用卡之前我们还是需要辨别是否正规,自己借了钱是否可是按时还款,不能病急乱投医,关于给别人代还信用卡有什么风险相信大家多少也还是听说过吧,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信用卡代还的后果有哪些

[见解]专业信息-给别人代还信用卡有什么风险-给别人代还信用卡有什么风险嘛

信用卡代还的后果有哪些1、信用卡代还的后果如下:(1)导致封卡。

信用卡代还是信用卡公司先帮你还完账单后,再利用刷卡机将信用卡刷出相应的费用;(2)个人信息泄露。

代还公司在帮用户进行信用卡代还时,还会恶意套取用户的个人信息;(3)误入信用卡骗局;(4)造成更大的经济压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 ,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犯罪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信用卡代还合法吗

信用卡代还合法。

但也有可能触碰法律的底线。

信用卡代还款,本质如同信用卡套现,由于现在信用卡代还款属于这个灰色地带,所以法律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它是犯法的。

信用卡代还款虽然解决了信用卡用户的燃眉之急,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信用卡代还款机构代还款以后,在刷卡的时候没有刷出代还的款项,就要求客户用现金返还。

信用卡代还款如同信用卡套现,目前处于灰色地带,法律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它的合法性。

信用卡代还款机构待还款后,在刷卡的时候没有刷出代还的款项就要求客户用现金返还。

市场上有一些不法商贩,假借信用卡代还款之名用低廉的服务价格吸引商户,盗取信用卡资料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信用卡代还的后果有哪些

信用卡代还的后果有哪些1、信用卡代还的后果如下:(1)导致封卡。

信用卡代还是信用卡公司先帮你还完账单后,再利用刷卡机将信用卡刷出相应的费用;(2)个人信息泄露。

代还公司在帮用户进行信用卡代还时,还会恶意套取用户的个人信息;(3)误入信用卡骗局;(4)造成更大的经济压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 ,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犯罪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信用卡代还的后果

不犯法,但是非法经营信用卡代还就犯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 ,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

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

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

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

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

那么本期关于“给别人代还信用卡有什么风险”等相关内容就是这么多了,小编认为不论是网贷业务还是信用卡业务都是一把双刃剑,我们在使用此类金融工具时应该充分发挥其经济价值,而不是滥用贷款业务导致还款成为自己巨大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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