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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193条欠债问题(民法典第193条)

lvcheng楼主 主楼
2023-04-24 18:54:17 评论 0浏览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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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193条规定的内容

民法典193条规定的内容,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
【法律分析】
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指的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诉讼时,是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诉讼时效的抗辩权一般由当中人主张。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特别诉讼时效则是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一般都适用特殊时效。并且 特殊时效可分短期时效 、长期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三种,其中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在被告没有对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提出抗辩的情况下,不能法院时效主动审查并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而判决的。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典193条欠债问题(民法典第193条)

民法典193条说的诉讼时效包括行政诉讼时效吗 ...

不包括,民法典调整平等民事主体关系之间的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特别法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最长时效为二十年。而《行政诉讼法》是行政行为的解决处理程序法,行为人之间是不对等的,行政复议法和诉讼法对不服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按行政复议法和诉讼法的规定。

15.第六章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客体(适用对象)

(一)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

1.仅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①支配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支配权存在本身即为存在目的);

②抗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抗辩权具有永续性);

③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

④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仅债权请求权、继承权回复请求权以及基于未登记的动产物权所生的返还原物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1.民法典》第196条规定,下列四类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①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②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③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④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2.人格权请求权与身份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①人格权请求权。《民法典》第995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②身份权请求权。《民法典》第1001条规定:“对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保护,适用本法第一编、第五编和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3.诉讼时效规定》第1条规定,下列三种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①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②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③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公司法解释(三)》第20条规定,下列三种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①公司请求瑕疵出资股东缴付出资的债权请求权;

②公司的债权人请求公司的瑕疵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债权请求权;

③公司的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公司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债权请求权。

6.根据学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①占有返还请求权适用1年的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占有妨害排除请求权、占有妨害防止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民法典》第462条);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及起算

(一)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

1.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①原则:20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②例外:10年。自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之日起计算(但明示的安全使用期超过10 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该安全使用期)。

2.普通短期时效期间

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换言之,自权利人“能够”行使权利之日起计算。

3.特殊短期时效期间

①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民法典》第594条)。

②5年。人寿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合同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保险法》第26条)。

(二)普通短期时效期间与特殊短期时效期间起算的一般规则与具体规则

1.短期时效期间起算的一般规则

①起算点:短期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换言之,从权利人“能够”行使权利之日起计算。

②普通短期时效期间与特殊短期时效期间之起算点相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③《民法典》第201条第一款规定:“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据此,不以“法律规定之日”为起算点,而以“法律规定之日的次日”为起算点。

2.短期时效期间起算的具体规则

①人身损害,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且知道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査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且知道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③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3年诉讼时效期间,均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融资租赁合同解释》第25条)。

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190条)。

⑤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191条)。

⑥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依照《民法典》第510条与第511条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⑦可撤销的合同被撤销后,请求返还不当得利、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须注意:撤销权属于形成权,适用1年的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

⑨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所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指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责任性质与责任数额确定之日,而不是侵害发生之日。

★特别提示:《民法典》第190条之理解:

1.法条

《民法典》第19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2.理解

②例子:甲(哥哥)借给乙(甲的弟弟)50万元,还款期为2019年6月1日,到期后乙一直未还,甲也不曾追要。后甲因患病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法院于2022年4 月1日指定乙为甲的法定监护人。因乙不履行监护责任,2023年4月1日,法院重新指定丙(甲的妹妹)为甲的法定监护人。这个例子就不能适用《民法典》第190条 的规定。甲请求乙还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2019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 日,3年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乙成为甲的法定代理人,出现甲对乙主张债权的“客观障碍”,根据《民法典》第194条的规定,自2022年4月1日发生“时效中止”,待2023年4月1日继续计算6个月的诉讼时效(以2023年4月2日为起算点)。

三、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概念:

具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即属“诉讼时效期间经过”

①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经过。指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已满20年以上。

②普通或者短期诉讼时效期间经过。指自能够行使请求权之日起,请求权人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内(3年)或者特殊诉讼时效期间内(4年或5年),持续未行使请求权。

(一)诉讼时效期间経过对债权人的效力

1.债权虽未消灭,但债权的效力减损,成为一种自然权利。具体而言:

①请求权能减损(债务人主张时效抗辩的,不能强制执行);

②抵销权能消灭(抵销适格之前时效期间经过的,不能作为主动债权主张抵销);

③代位权能和撤销权能消灭(债务人主张时效抗辩的,债权人不再享有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

2.处分权利依然存在(债权人仍可 、质押或者抛弃该债权)。

3.受领权能依然存在(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义务人(无论其是否知道诉讼时效期间经过)自愿履行的,不构成不当得利。《民法典》第192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4.起诉权依然存在。债权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不得“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受理后:

①若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如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②若债务人未提出时效抗辩的,法院应判决债权人胜诉。从而, 曾经主导中国大陆几十年的“胜诉权消灭说”已经“寿终正寝”。

5.从权利消灭或者从权利之义务人获得抗辩权。下列两个条文十分重要:

160; 160; ①《民法典》第419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160; 160; ②《民法典》第701条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对债务人的效力

1.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民法典》第192条第一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抗辩权发生说”“登堂入室”。关于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须说明以下两点:

①行使的时间。原则:义务人只能在一审程序主张诉讼时效抗辩。例外:基于新的证据,债务人可在二审程序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②属于“须主张的抗辩”。债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民法典》第193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义务人有权抛弃时效利益

义务人虽不得预先放弃时效利益,但在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可以明示或默示方式抛弃已经取得的时效利益(时效抗辩权)。

①明示抛弃时效利益。指诉讼时效经过后,义务人明确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表示(《民法典》第192条第二款与《诉讼时效规定》第22条)。“同意履行义务”应作广义理解,包括:义务人明确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义务人与权利人达成还款协议、制订还款计划、签订债权确认书、另行提供担保,债务人请求延期支付,债务人请求分期履行等。须注意:债务人仅“承认债务”,而非“同意履行义务”,不构成明示抛弃时效利益。

明示抛弃时效利益的法律效果:重新起算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死灰复燃”!)。分两种情况:

(a)约定了履行期限的,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b)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第6条确定重新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

②默示抛弃时效利益。指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义务人自动履行义务,而不提出时效抗辩。

默示抛弃的法律效果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明示抛弃时效利益与诉讼时效中断:

1.相同

二者均引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法律效果。

2.不同

①发生的时点不同。

(a)明示抛弃时效利益,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之后;

(b)诉讼时效中断,发生在普通或者特殊短期诉讼时效期间内。

②发生的原因不同。

(a)明示抛弃时效利益的原因仅限于“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b)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包括债权人起诉、债权人在诉讼外主张权利、债务人承认债务三种。

③重新起算的点不同。

(a)明示抛弃时效利益后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时点如前所述;

(b)诉讼时效中断,自“中断的事由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特别提示:出人意料,债务人主张时效抗辩的比例很低:

①主要出于维护新形成的支配性法律关系,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债务人可行使诉讼时效抗辩,不履行债务。然而,债务人行使时效抗辩,是有违道德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将极大地损害债务人的声誉。

②统计表明: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多数情况下,债务人不会主张时效抗辩,而是放弃时效利益。看两个国家:美国,约90%的债务人不会主张时效抗辩;中国,约75%的债务人不会主张时效抗辩。

③《民法典》第193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规定》第3 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这两个法条背后蕴涵的法理之一,就是上面介绍的道理。

四、诉讼时效制度的性质

诉讼时效制度的性质:强制性规范

1.法条

①《民法典》第197条第一款规定:“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 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②《民法典》第197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③《诉讼时效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2.规范内容

①当事人排除诉讼时效适用的约定无效。包括:

(a)约定彼此间的债权债务不适用诉讼时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约定起诉期间(属于变相排除诉讼时效的适用)。如甲、乙约定:“甲有诉求,须在合同订立之日起三个月内起诉,否则甲无起诉的权利。”

② 当事人不得约定延长或者约定缩短诉讼时效期间。包括:

(a)当事人约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约定无效(原因:与诉讼时效制度督促请求权人积极行使权利的功能相悖);

(b)当事人约定缩短诉讼时效期间的约定无效(原因:有违平等保护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理念)

③ 债务人不得预先处分时效利益。

(a)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债务人获得时效利益(时效抗辩权),此时,债务人可明示放弃时效利益或者默示放弃时效利葢;

(b)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之前,债务人预先放弃时效利益的行为无效。

五、诉讼时效的中断

(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

1. 概念

时效中断,指在普通短期时效期间或者特殊短期时效期间内,出现法定的中断事由的,自中断事由出现之日,短期时效期间中断(此前已经开始计算的期间不再计算),自“中断事由消除之日”(即“从中断或者有关程序终结时起”)重新计算原来长度的短期时效期间(或者《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的“执行时效期间”)的制度。

2. 范围

①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不发生中断;

②仅普通短期时效期间和特殊短期时效期间发生中断。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普通或特殊短期时效可以多次中断,没有次数限制。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1.(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①普通或者特殊短期时效发生中断后,自中断的事由消除之日起(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重新计算原来长度的诉讼时效期间(须注意:不是“从中断之日起”,而是“从中断的事由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原来长度的诉讼时效期间)。

②若因债权人起诉或申请仲裁而中断后,债权人获得胜诉的生效判决(裁决),重新起算的时效期间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的规定起算为期2年的“执行时效期间”。

2.(特殊情形)诉讼时效的中断具有“涉他效力”

属于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的,诉讼时效中断具有涉他效力。有两个重要规定:

①《诉讼时效规定》第11条规定:“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剰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

②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17条规定,对连带债权人或者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中断的效力及于全部连带债权人或者连带债务人。

(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民法典》第19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

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③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④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1.权利人主张权利(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①《诉讼时效规定》第10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a)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b)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c)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d)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②债权 的,从债权 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规定》第19条 第一款)。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①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自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有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②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诉讼时效规定》第19条第二款)。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①权利人提起本诉、反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均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提起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须注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又撤回的,不发生时效中断的效力。理由:视为未起诉或者未申请仲裁)。

②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及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诉讼时效规定》第18条)。

★诉讼时效与执行时效:

1.概念

广义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执行时效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第239条。

2.法条

①《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②《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规范内容

债权人于(普通或特殊)短期时效期间内起诉,并获得胜诉生效判决(裁决)后,开始计算2年的执行时效期间。

①开始计算执行时效期后,若债权人持续2年以上未主张权利,执行时效期间经过,债务人享有时效抗辩权;

②执行时效可(因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于诉讼外主张权利)中断,亦可中止,均无次数限制,但仍受20年最长时效期间限制;

③还须注意:因为《民法典》将普通短期时效期间修改为3年,受此影响,将来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十有八九也会将执行时效重新规定为3年。但在此之前,仍应以《民事诉讼法》第239条之规定为准,执行时效期间为2年。

4.权利人实施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行为

①权利人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者死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在诉讼中主张抵销,与诉讼具有同等的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

②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③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中断之日与因中断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之日:

①“时效中断之日”与“因中断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之日”是不同的概念。

②“时效中断之日”,指发生中断事由之日,诉讼时效自该日中断;“因中断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之日”,指中断的事由消除之日,诉讼时效自该日起重新计算。

③ 160; 二者可能重合,也可能间隔很长时间。因此,关于时效中断,《民法典》第 195条的行文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六、诉讼时效的中止

1. 概念

诉讼时效的中止,指在普通或者特殊短期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发生了债权人不能主张债权的客观障碍(出现法定中止事由),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一律继续计算6个月的时效期间(《民法典》第194条第二款规定:“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即“剩余期间不足6个月的,补足6个月”)。须注意:最长时效期间不发生中止,仅普通和特殊短期时效期间发生中止,且中止无次数限制。

2.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民法典》第194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①不可抗力;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③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④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⑤特殊关系。夫妻之间或者家庭成员之间的请求权,因夫妻关系或者家庭关系不能行使的,时效中止[如因《婚姻法解释(三)》第11条第二款规定的主张权利之障碍];

⑥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3.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果

①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可能停止很久,也可能只停止短暂的几天。

②待中止的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六个月的诉讼时效期间(剩余时效期间不足6个月的,一律补足6个月)。《民法典》第194条第二款规定:“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根据刑法193条又根据民法典673条是什么意思啊 百...

是根据国家法律证据的意思。根据刑法193条又根据民法典673条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的,是根据国家法律证据的意思,其中根据刑法第193条的规定是评判贷款诈骗罪的。

支付宝逾期42天,会发生什么

我表哥借呗130000元,已经逾期606天;我借呗15000元,已经逾期193天,现在本金加利息需要还16767元;我们逾期后发生了没预想到的事情。 我分别说说表哥和我的情况: 表哥逾期后是怎么做的,发生了什么? 表哥当初投资一项工程,没想到工程搁浅,钱款回不来,支付宝的13万到了无力偿还的地步,他本想找家人借,把支付宝结清后再借出来的,可又想到利滚利,永远还不完,他果断选择强制上岸,自己面对逾期风险。 一、他的处理流程如下 1、主动联系: 逾期当天他主动给支付宝客服打 ,说明自身情况,试着商量停息延期还款,客服可没做决定的权利,一口回绝了他,告知他注意 畅通,近两天会有贷后部门联系他。 2、客服来电: 他等支付宝的 足足等了1个月,到了第二个还款日,支付宝来电了,核实了逾期情况, 说近期可能会对他进行外访 。同时,也告知表哥,他们联系了通讯录两位常用联系人员,其他人没有再进行过 骚扰。 3、 催收人员上门核实: 在逾期4个月后,支付宝催收人员外访上门了,一行两人,从来到家里到离开都非常客气,完全按照支付方官方流程调查。 整个谈话不到30分钟,工作人员按流程走完所有程序后,就礼貌地告别离开了。 从逾期开始,至今已过去606天 ,期间支付宝只打过一次 ,又再次协商还款方案,在表哥要求不还利息、分为24期还款被支付宝拒绝后,表哥挂断了 。逾期短信也不是每天接收,而是每个月还款日当天按时接收, 暂时还没有收到任何起诉信息。 二、他逾期的后果如下 1 、芝麻分下降: 逾期前信用分785分,现在他的信用分已降到356分,同时,花呗被关闭,支付宝上不敢绑定任何银行卡,如何绑定的银行卡有钱,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当天自动划扣,有多少扣多少。 表哥第二个月忘记了,导致绑定银行卡内的1200元被自动扣光了。 2、 利息+罚息每天持续收取: 逾期金额按正常利息1.5倍计算逾期费用。表哥日息为万分之四,逾期后为万分之六,意思为1万一天6块利息,13万就是78元利息,月利息2340元。 3、征信上体现逾期记录,个人信用受损: 支付宝算是正规平台,已接入个人征信,逾期后的第三天,表哥去查个人征信,发现逾期记录已经被支付宝上传了,不得不说,支付宝动作很快。 表哥也想过银行贷款和办理信用卡,可他征信有逾期,去办理时都被拒绝了。到了这个地步,相当于他已经进入了信用“黑名单”。 这里需要明确一下,这并不是法院判决失信人员那种“黑名单”,只要长期处于逾期未还状态,在法院判决前,并不会被列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 被起诉后,法院判决支付宝胜诉,你才有可能被列为失信人员,才能被列入黑名单、高消费,若在开庭前和支付宝以及法院协商,还有机会不被列入。 如果是信用“黑名单”,不要过于担心,目前阶段只是影响你办理其它贷款和信用卡,倘若你有能力后,从结清之日起计算,五年以后该条逾期记录将消除。 我逾期后发生了什么? 我也和表哥一样,在逾期时就给支付宝打过 协商,照样被无情拒绝。我在之后就没有表哥那么幸运了, 我面临了爆通讯录、第三方催收等手段,经历了扬言上门收钱、扬言走访居委会等恐吓。 支付宝业务繁忙,它催收一两次后,就不会在单一客户上耗费时间,此时,支付宝外包给第三方催收,外包人员是要业绩的,他们一点也不仁慈,爆通讯录只是他们的一贯伎俩。 我支付宝上并没有留存我家人和同事的 ,可第三方催收人员还是给他们打了 ,无非告诉他们,找不到我本人,让他们转告我尽快还钱。我能接上 的,催收人员都很恶劣,说一堆严重的后果给你施压,如明天不处理就发律师函、一星期没见到欠款就上门清收等。 在3月8日那天, 支付宝催收人员真把 打给了村委会,随后村上告诉了我爸,扬言第二天不处理就起诉我 ,我那时才知道,支付宝其实和其它平台也一样,他们外包的催收人员为了业绩无所不能。 我在后续三个月里,没有等到支付宝起诉的通知,倒是等来了催收人员要上门收账的信息 ,15000元逾期到现在已经有16000多,要求我准备一半的钱,我没搭理他,连发了三天信息后,催收人员没影了,并没有上门,我这时才知道,他们是在恐吓我。 所以,以我和表哥的综合情况来看, 支付宝逾期后,催收人员说爆通讯录、上门调查是事实,走访居委会、走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是不可能的 ,可能会给居委会打 ,第一次居委会人员可能会认真接听,第二次催收再打来,可能会被冠以影响公务,保留诉讼催收人员的权利了。 上门走访派出所更是天方夜谭,这属于民事纠纷,无法调和时由法院调解,派出所是管刑事案件的,办案人员根本不会搭理催收人员。 那些扬言给你发律师函、法院传票的人员,外访拉着村委会收缴的人员,可能都是催收手段,这里边只需要甄别法院传票,上边有法官 ,一核实便知真假。 实在无力还款,拖得太久的话,可能面临支付宝起诉 虽说,被支付宝起诉的案件少之又少,但随着催收正规化,可能各平台也会按正规流程执行,也就是对你提起诉讼。 就算到了起诉环节,也不要怕,积极应诉就行了。 表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还款能力,一般法官都会让你和支付宝再次协商。 若协商不妥,法院再做最坏的打算,强制执行,全面核实你的资产财产情况,无资产就会被列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但还不会让你成为失信人,法院会等你有钱了后再执行。能和支付宝协商妥当还款方案,是最好的出路了。 若协商妥了,你只需按照最新协议,按时还款就行了,法院并不会对你进行判决,倘若你再次食言,那么支付宝和法官就不会对你客气了。 到了被执行阶段才是最痛苦的,若没资产,也暂无还款能力,这时你才有可能被真正列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永远背负污点,寸步难行。 至于被起诉就意味着失去工作,那是你自己吓自己,只要和公司说明白,表明自己的立场,我想,公司多少还是有人情味的 。就像我自己,如果我没有主动离职去寻求高薪工作,原单位的总经理知道我情况后,还是表明了立场,愿意留下我继续工作,并没有让我卷铺盖走人。 关于面对催收,也需要积极应对和处理 和催收人员交锋时,千万不要被他们带入节奏,你需要时刻保持清醒,不该说的话不要说,多余的话也别说,你只需要表明自己的还款意愿和立场就行了。 其实,不要太害怕催收,他也不敢伤害你,换个角度想,催收人员也害怕你,他们也是帮别人打工的,也需要养家糊口,看到过好多扬言要上门暴力催收的例子,结果被欠债人怼一句:“你上门来试试”,结果催收人员反而不敢来了,他也怕,万一上门面对的欠债人是亡命之徒可怎么办。 现在明确规定,保护债务人合法权益,不能暴力催收、侮辱侵害,诸如骚扰通讯录也是不合法的,你也可以以此为由,保留对催收人员的诉讼权利。 在这里,我们只需要在每次通话时留下通话录音,面对上门催收时,找一个家人或者朋友,帮忙拍照、拍视频,留存证据。真到了被起诉的时候,有证据在手,底气要足一些。 写在最后 表哥13万逾期600多天,我1.5万逾期接近200天,现在还没有面临起诉,将来可能会走到起诉那一步,届时只能积极应对了。 能及时筹钱结清当然最好,这样对个人信用影响最低,筹不到钱的,那就等起诉之前努力挣钱,只有提升自己的还款能力后,在被正式判决之前,才可能有转圜余地。 现在负债的人太多了,其实, 负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因为负债而沉沦 ,加油吧!争取早日上岸! 理由如下 : 逾期后在没有协商出还款方案时不要还款,这是当前你最应该做的事。这并不是让你以后不要还款,而是让你止损。 因为逾期后会产生高额的利息和违约金,利息是日万分之五,违约金是最低还款未还部分的月百分之五。 正常来讲,逾期后一万块一个月的利息和违约金大概在650元左右,而你的总欠款是20多万。自己算一下,一个月的利息和违约金都要上万了,你逾期后陆续还的钱是不是很大一部分充利息和违约金了? 很多人逾期都是因为发生了一些不可控的意外,因此逾期后比较害怕,总想着有点钱就先还点。一方面是因为自己的确逾期了,欠的钱迟早要还;另外一方面是想表明一个还款态度。可这种还法最后会让你压力更不。 我先说明一下,欠钱还钱天经地义,既然是自己造成的后果那迟早要还。可我们科学的还款能给自己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因为逾期后没有协商好还款方案前,你还的任何一笔款,都会按优先利息和违约金再本金的方式,按比例划扣。 通俗来讲,在逾期三个月的时间内,你还的钱实际上并没有还了多少本金,绝大部分都被充了利息和违约金。最后本金部分还是没有变化,就算最后协商出还本金的方案,你以前还的钱也就是白还了。 举个例,A逾期前的本金是30000元,逾期后总欠款金额为35000元。他期间悄悄地还款3000元。这3000元还款充本金1000元,利息和违约金2000元。当他准备资金周转开口想协商减免归还本金,那本金金额为:30000 1000 29000元。他必须还那么多才可以减免结清。那他最后的总还款金额为29000+3000 32000元。 而B逾期时的本金同样是30000元,期间他并没有还款,在资金周转开后协商还本金总的只需要还款30000元。 同样的欠款本金,因为选择的还款方式不同,最后花费的金额也相差很大,A比B多还款2000元。 逾期本来就是因为资金周转困难,再多还款2000元甚至更多,这无疑是增加自己的压力,这些钱都不好挣啊。 而实际有用的解决办法是:跟支付宝官方联系协商还款方案。具体方案可以有:一次性减免还本金;本金分期;具体有哪种方案这个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 这里要注意几个点: 1,第三方催收公司有一定的权限帮你做协商分期,但涉及到利益他们一般不会同意你。 2,最好直接和支付宝官方协商,他们的政策弹性更大。 3,协商时要明确具体还款时间,金额,必须是有书面协议的。 一,无止境的催收 ,因为支付宝会把你的逾期欠款委托到第三方专业催收公司。他的收入来源全部依靠逾期欠款人的还款。 为了保证收益他们会对你使用一切不明显违法的手段催收,包括但不限于你在问题里提到的爆通讯录,上门调查。 应对办法: 1,如果是第三方催收的 ,你可以不接或者少接,因为他们一般提供不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只会让你想尽办法还款; 2,上门调查其实就是到家里给逾期欠款人施压,但他们也不敢做出过分的事。原则上,他们最多可以尽告知义务。因为他们没有任何调查的权利。 3,在和第三方沟通的时候尽量录音,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在 时也可以提供有限的证据。 二,你会被催收无数次告知将要被起诉,但实际上他们没有权利起诉你。 起诉的权利在支付宝,或者支付宝委托的一些律师事务所。 他们说起诉你的目的是利用法律规定给你施加压力让你想办法还款。为此他们也做了很多功课,甚至会有一些非常正规的话术和配合。 应对办法: 1,无论谁和你说起诉,都不要相信。唯一的可以证明被起诉的依据就是法院的通知,除此之外谁说的都不可信。 2,第三方催收在说法律流程时只能说一个大概的流程,其实他们对一些细节完全不懂。在沟通中会有很多漏洞,只要多问几遍他们就心虚了。 三,第三方催收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到你家去上门走访 。记住,只是可能因为没有。并且他们没有任何的调查的权利,你完全可以拒绝配合他们,并要求他们出示相关证件。 如果因此给你的家人或者工作造成影响,你可以在保留证据后对他们进行投诉。投诉的地方可以是支付宝官网,也可以是消费者保护协会。 应对办法: 1,面对上门的工作人员可以大方接待,没有必要躲避。但必须要求对方出示证件。 2,和前来走访的工作人员好好沟通,别起冲突,因为完全没必要,他们也是为了工作,如果对方有冒犯行为可以报警。 3,他们走访的所有资料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所有不必紧张,如果不欢迎可以让他们离开。其实他们也没啥资料,如果要你填写什么东西完全可以拒绝。 一,走访居委会,这是吓唬你的。 第一,他们没有权利去走访居委会;第二你的欠款和居委会没有半毛钱关系;第三,居委会的压根不会理彩他们。 二,派出所就更是扯了 ,他们去都不敢去。再说派出所也不可能会配合他们。 三,可能他们还会走访司法所 ,这性质也是一样的,没人会理睬他们。因为这这单位都属于 部门和执法部门,没有配合他们的义务。 四,他们拒绝起诉你其实是没有权限起诉你。 从法律角度讲,你逾期后支付宝有权起诉你。但他们一般都不会采用起诉的办法,具体原因有想知道的再评论里问。 五,催收会想办法收集和你有关的所有信息,包括单位信息私人信息 。但这种行为是违规的,一经发现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根据你的描述,我认为对你最适用的办法是跟支付宝协商本金分期还款。 协商的方式为:直接致电支付宝官方,跟他们讲明白你目前的处境和情况,自己 出一个有效的还款方案。也可以直接联系某宝的监管部门,必须消费者协会。 二,面对第三方催收要客气但有立场 。他们的目的是想尽一切办法让你尽快全额还款。如果他们拨打 频率太高,你可以选择不接或者屏蔽。 三,第三方催收机构的话不可全信。 面对他们的语言伤害可以 ,但要保存好录音证据。他们在跟你沟通多次都没有还款后态度语气会变得很糟糕。 四,短时间的困难谁都会遇到,因此不必自卑,也不必给自己太大的压力 。只有放松身心才能找到最好的解决办法。 写这个回答的目的有两个: 一是因为第三方催收的有些行为的确太不人道了。他们理由欠款人的信息差,对欠款人没有底线和休止地催收。这种行为的确让人觉得不耻。 二是因为逾期后如果不懂正确处理只会让事情越来越糟糕,因此把我知道的分享给大家,让大家可以少走一些弯路。避免一些损失。 这里特别说明下:欠款还钱于理于法都是必须要去履约的义务。逾期之后还是要积极地去凑集资金,开源节流。早日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 还有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会合理消费,维护自己信用,盲目跟风消费最后真是害人已。 等欠的人越来越多,就是问题解决的时候。别怕,拖吧,就算被当成老赖进去了。那也饿不死。省得打工了。抓紧去就没烦恼了。 小场面,习惯了就好了,三年多欠支付宝借呗,花呗,十几张信用卡,网贷好几个,加起来八十多万,不也照样熬过来了,自己态度要强硬,随便他们怎么吓唬你,无非就是让你生着法儿的还钱,哪怕让你借,别搭理他们那一套。来一个 拉黑一个,我都拉黑几千个 了,真没有能力还,只会给自己增加心理压力,别管他们,想办法赚钱就行了,打 到村委会,亲戚朋友找我,我让他们告诉催收我死了。有了就还一点儿,慢慢会好的,没事儿。有一次建行两个当地工作人员上门找我,找到我了,我说会还的,只是暂时没有,做生意赔了,然后他们让我卖车,我急了,我说你们走不走,不走马上叫人打你们,俩人看我真急了眼,就走了。首先心态要好,该吃吃该喝喝,压力越大越容易迷失,赚钱不要怕丢人,大小钱都得赚,这不,我也还完了,没事儿。 那些都是外包小催的套路,不要相信任何人的话,为了使你还钱,各种 上门催收等都是违法的,欠钱行的钱是违法的,必须先还,但 社会 平台的都不会坐牢。先过好自己的生活再去跟平台偿还。 非救急救难无奈造成的欠债,都不应该超前消费借贷做老赖!一旦进入征信黑名单,影响的就是直系三代人,为了自己的私欲影响到家人的生活,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人无信不立,没有诚信怎能取信于人! 只想说一句,量力而行,还不起钱,就别借钱!找份工作能赚多少钱不要紧,给口饭吃就行! 我朋友目前还负债35万,别人欠他7万没办法收回,所以35万都算他的负债,刚刚开始逾期,家里完全不知道,老婆刚生二胎,儿子还在吃奶,大儿子今天生日,每天视频儿子爸爸、爸爸的叫着,听着儿子开心的声音,让自己很懊悔,很难受,怎么生活就过成这样了。现在只求以后每个月能给2000家里当生活费,每个月5千用来还款,希望父母能撑到我还完钱,让我能尽孝,不会担忧着离去。

兄弟努力的活着吧!男人过了三十没有几天是为自己而活的!很多和他差不多!疫情影响生意资金短裂!一个亲戚支付宝信用卡全部欠款30万!马上面临全面逾期!一样的兄弟,做生意亏本,信用卡和借呗花呗,银行贷款加起来接近80,家里小孩才两岁多,还有两家的老人,真不知道何时能上岸。每天睡不着几天时间瘦了快10斤。一起加油吧。

支付宝逾期40天的一个过程记录。逾期一个月开始打 催收,自己主动打 过去协商。找催收协商,接下来会说外访要上门了叫你先还逾期的一半进去。

花呗还是到最后要还得,朋友一天下午亲身经历,因为之前留给花呗的 号码由于卡的问题没有补卡,后来花呗联系不到他了给家里直接打 去,把他的情况说给父亲了,父亲年继大了也很担心他。

后来给爸爸打 过来问情况,他怕爸爸担心就搪塞了一下,结果,10分钟后有个他们本地的号码给他打过来了,给他说我不还款,也联系不到他,直接跑我们街道去找家里人了,当时,他们给朋友说已经到他们学校门口了,学校离家里就200米的路。

他当时真心害怕了,他接着给支付宝这边打 ,给他们讲在给10分种时间,他们同意了,他没办法,只能借钱把花呗还了。后面,支付宝给他打 说,他让催收人员走了,真是怕了,关键是上门催收的人你给他说啥人家都不理你,后面直接不接你 ,就一心到家里去找父母,催收感觉有点软暴力。

找客服协商就说登记叫他找催收协商,催收协商一直都说把逾期部分还了,后面才能协商。一天超过三个催收 是违法的,而且3.1之后违法催收是入刑的,再遇到类似的违法催收问问他们知不知道《民法典》。还有,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该还的钱是得还,但也别太亏待自己,因为人生无常,应该花的钱还是该花,只要不大手大脚就行。

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目前我花呗大概欠一万,网商贷1万,信用卡5万,私人大概7万,我老公网商贷6万,借呗3万,京东5万多,花呗一万多,其他乱七八糟的,没有仔细算,总之大概欠款在26.7万吧,我们不会逾期 我是花呗、借呗一分钱也不会用的,到是支付宝老是将花呗推道到‘第一消费付款位,我是马上还的。

关于民法典193条欠债问题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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