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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逾期3年担保人 银行贷款逾期了担保人连带责任多少

lvcheng楼主 主楼
2023-07-17 05:48:05 评论 0浏览 28

本月以来我们为大家剖析讲解最多的问题就是有关银行贷款逾期3年担保人基本介绍,可见为此困惑的不仅您一人,那么,我们今天要为大家分享的内容依旧专业和全面,也希望本篇文章能给您带去帮助。

贷款人逾期还款对担保人有什么后果

银行贷款逾期3年担保人-银行贷款逾期了担保人连带责任多少

贷款人逾期还款对担保人有什么后果1、贷款人逾期还款对担保人的后果如下:(1)如果是一般担保,借款人偿还不了贷款,担保人就可能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借款人逾期了,担保人就可能要承担还款责任;(2)贷款逾期,担保人的征信也可能会受到影响;(3)如果借款人和担保人都还不了贷款,担保人的财产还可能会被查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贷款需要什么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贷款逾期不还,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在担保期限内,承担担保责任。

贷款人逾期不还款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主要看担保的是一般责任还是连带责任,两者在合同中的保证不同,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尽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贷款人不还钱,银行起诉担保人怎么办

1,如果担保人被起诉了,最好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被起诉的,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人被起诉的,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

2,在双方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存在着担保人的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担保人为被告,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3,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七百零一条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小编补充:担保人的条件有哪些(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能力”。

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具有代为清偿能力是保证人的基本条件。

代为清偿既包括代为金钱性质的清偿,也包括代为履行其他给付。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包括代为履行债务和承担债务不履行责任两种,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13条规定: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代为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如果保证人不能实际代为履行,对债权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保证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保证人。

对于可作为保证人的“其他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在《担保法解释》第15条规定了五种类型: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3)禁止提供保证的主体。

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下列主体不得作为保证人: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

《担保法》第8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 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外国 贷款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一般由国家有关主管机关负责借人,然后按有关规定转贷给国内有关单位。

在转贷时,一般要求国内借款单位提供还款担保,这种担保得由国家机关提供。

如外国 贷款的转贷,就要求借款单位提供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计划单列市计委的还款担保。

贷款人不还钱,银行起诉担保人怎么办

银行贷款担保一般是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降低贷款风险),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银行可单独起诉担保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归还贷款本息),没法拖,应诉与不应诉结果都一样,更不必浪费律师费。

如果是一般担保,银行必须先起诉借款人,或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担保享有先诉抗辩权。

小编补充:担保人的条件有哪些?(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能力”。

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具有代为清偿能力是保证人的基本条件。

代为清偿既包括代为金钱性质的清偿,也包括代为履行其他给付。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包括代为履行债务和承担债务不履行责任两种,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13条规定: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代为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如果保证人不能实际代为履行,对债权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保证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保证人。

对于可作为保证人的“其他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在《担保法解释》第15条规定了五种类型: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3)禁止提供保证的主体。

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下列主体不得作为保证人: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

《担保法》第8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 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外国 贷款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一般由国家有关主管机关负责借人,然后按有关规定转贷给国内有关单位。

在转贷时,一般要求国内借款单位提供还款担保,这种担保得由国家机关提供。

如外国 贷款的转贷,就要求借款单位提供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计划单列市计委的还款担保。

以上就是关于银行贷款逾期3年担保人的相关内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清楚呢?催收不会禁止,不合法的催收才会被禁,毕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催收是平台的权利。如果想避免这种情况就只有按时还款,不出现逾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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