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处理网贷逾期的律师不是真的。
网贷逾期咨询不可信,网贷只能自行协商和处理。
网贷平台禁止第三方干预,所谓的律师或法务代替贷款人协商还款不符合规定。
律师或法务只能假扮客户使用贷款人的手机号码协商还款,这种做法存在欺诈和安全风险,显然是非法的。
代理谈判是不允许的,也没有办法公开谈判,正规的律师是不会受理此类案件的。
网贷逾期后,只要告诉贷款人,可以代表贷款人谈判的律师,不管他的身份是真是假,都不要相信。
毫无疑问是在欺骗贷款人,利用信息不对称赚取服务费。
网贷代协商骗局介绍法务协商,肯定是收费服务,不会给你免费协商的,这个想都不用想。
我问了一下收费,是欠款金额的六个点,也就是说,我欠7万元的话,他们给我协商,需要收4200元的服务费。
假如我想协商还款,花这么多钱让法务帮我协商,我这种行为值得肯定吗?答案是否定的,不要花这么多钱找法务协商,没什么用的,相信就是吃亏上当,白白让自己损失一笔钱。
不能减免利息只还本金,利息还一直往上涨,最起码的重新分期还款都协商不下来,对自己的网贷上岸是没一点帮助的。
这种网贷协商还款,就是一场庞氏骗局,只是把当前的风险隐瞒往后推移了,根本就没有解决问题。
法律分析:
可以,逾期不还款是一种违约行为,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本金以及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亲,:
网上的网贷律师是不靠谱的。
网上帮忙解决网贷债务问题的律师事务所基本上都是骗子,切勿相信。
千万不要加他们的私人联系方式。
不然的话,他们会给你要一大堆资料。
还有验证码,尤其是短信验证码,如果你这个验证码也给他,你搞不好还要被人家骗钱,搞不好你还会欠一 债。
扩展资料:
很多当事人认为,律师不做承诺,自己心里没底,不敢委托给这样的律师。
其实不然,很多时候律师不对案件结果进行承诺,并不代表,TA对案件不尽心,对案子没有把握,而是诉讼结果受诸多因素影响。
对于不可控的因素,靠谱的律师不会凭空承诺,更不会忽悠当事人。
盲目的拍着胸脯告诉你“一定能胜诉”的并不一定就是靠谱的律师。
网上的网贷律师可信吗亲,:
网上的网贷律师是不靠谱的。
网上帮忙解决网贷债务问题的律师事务所基本上都是骗子,切勿相信。
千万不要加他们的私人联系方式。
不然的话,他们会给你要一大堆资料。
还有验证码,尤其是短信验证码,如果你这个验证码也给他,你搞不好还要被人家骗钱,搞不好你还会欠一 债。
扩展资料:
很多当事人认为,律师不做承诺,自己心里没底,不敢委托给这样的律师。
其实不然,很多时候律师不对案件结果进行承诺,并不代表,TA对案件不尽心,对案子没有把握,而是诉讼结果受诸多因素影响。
对于不可控的因素,靠谱的律师不会凭空承诺,更不会忽悠当事人。
盲目的拍着胸脯告诉你“一定能胜诉”的并不一定就是靠谱的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网贷可以找律师帮忙处理,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一)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
2000元—20000元 47;
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
3000元—30000元 47;
件。
(三)审判阶段(一个审级):
基层法院一审的案件2000元—20000元 47;
件。
中级以上法院(含中级法院)一审的案件5000元—50000元 47;
件。
(四)在申诉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和再审辩护:
基层法院再审的案件2000元—20000元 47;
件。
中级以上法院(含中级法院)再审的案件5000元—50000元 47;
件。
(五)自诉案件代理:
2000元—20000元 47;
件。
(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部分按本标准收费。
民事部分可按市场调节价酌减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七)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八)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
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六十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六十一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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