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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热点解读 逾期工伤赔偿款起诉状 工伤赔偿起诉状范文「4月已更新」

lvcheng楼主 主楼
2023-05-03 01:16:55 评论 0浏览 39

本月以来我们为大家剖析讲解最多的问题就是有关逾期工伤赔偿款起诉状基本介绍,可见为此困惑的不仅您一人,那么,我们今天要为大家分享的内容依旧专业和全面,也希望本篇文章能给您带去帮助。

工伤劳动仲裁不服到法院起诉怎写

[阅读]热点解读-逾期工伤赔偿款起诉状-工伤赔偿起诉状范文「4月已更新」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之后得到了仲裁机构的判决,但是有可能对于判决的结果不服,认为仲裁机构的判决存在偏向性,或裁决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于是就打算去法院重新进行起诉。

这时,应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但须区分不同情况。

如果劳动争议为以下两种: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而又是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话,除非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除外情形,其他情况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提起诉讼。

如果是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或者是用人单位对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的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话,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劳动仲裁终局裁决的范围是怎样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按照该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有证据证明上述范围内的仲裁裁决有法定事由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从对用人单位诉权处理的角度看,仲裁裁决具有了终局的效力。

但是,该法第四十八条又规定: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对劳动者诉权处理的角度看,只能说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就这部分劳动争议所作出的仲裁裁决部分地具有终局的效力,是一种附条件的仲裁终局模式,所附的条件就是仲裁裁决作出后,劳动者一方未向法院起诉。

二、劳动人事争议是不是一裁终局劳动人事争议不是一裁终局的,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只有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是一裁终局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服工伤待遇劳动争议的起诉状怎么写

不服工伤待遇劳动争议的起诉状原告:
略被告:
略案由: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原告不服仲裁字[2011]第58号仲裁裁决书,现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撤销劳仲裁了2011第58号裁决第二项的内容。

以平均月缴费工资5600元作为本人工资的标准。

2、请求撤销劳仲裁字2011第58号裁决第三项的内容。

依《省职工工伤与职业病鉴定前医疗期试行标准》确定停工留薪期。

3、请求撤销劳仲裁字2011第58号裁决第四项的内容。

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1、仲裁裁决第二项对本人工资的标准认定不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

依法理,确定本人工资的标准应以平均月缴费工资为标准。

被告从2010年6月30日进入原告公司工作,至2010年9月24日受伤不足三个月,且我公司已为他缴纳了工伤保险金,所以应以其受伤前2个多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即5600元,作为本人工资计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仲裁裁决书以被告银行的查询单上的金额作为本人工资,其依据是以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一个内部文件《关于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几个疑难问题的指示的复函》。

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存在疑问。

且文件精神与《工伤保险条例》以平均月缴费工资作为本人工资标准的法理冲突,对用人单位明显不公平,加重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2、仲裁裁决第四项的内容法律依据不足仲裁裁决第四项:
“申请人因第二次手术取钢板产生的医疗费用凭有效票据和有效处方在被申请人处实报实销。

”该裁决内容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支撑。

继续治疗的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不是由作为用人单位的原告承担。

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为维护自己正当的法律权益,原告向贵院提出上述诉讼请求,请法院判如所请!此致市区人民法院具状人:
二〇年十二月五日一、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起诉书怎么写

法律分析:
工伤起诉书应当这样写: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劳动者的诉讼请求,这里要写明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还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工伤的证据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当向法院提供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工伤赔偿起诉书范本

原告:
曾某某,男,汉族,1969年10月1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01221××,住长沙市望城区×地。

被告:
湖南某某石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钟某某;
负责人:
钟某某住所地:
某地原告因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雨劳人仲案字(2015)第1××号仲裁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事项: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16800元;
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医疗费9187元、伙食补助费390元、护理费5040元、鉴定费712元、交通费861元,合计16250元;
三、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32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84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8400元,合计120000元;
四、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38400元;
五、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裁决书认定事实错误,导致裁决错误。

1、被告在原告第一次住院期间支付的2200元系医疗费以及部分伙食补助费,而并非被告向原告支付的护理费,雨花区劳动仲裁委认定为被告向原告支付的护理费并以此抵扣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的护理费属于认定事实错误,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护理费5040元。

2、原告出院后因被告拒不支付医疗费,原告只得回乡下进行基础治疗,包括打针消炎、换药等,原告为此花费786元,望城县村卫生室开具了证明,后复查花费258.8元,但雨花区劳动仲裁委对这两部分医疗费未予认可,仅认定原告住院期间的8141.2元医疗费,明显属于认定事实错误,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医疗费共计9187元。

3、原告提供了交通费票据,证明原告因工伤花费交通费861元,而雨花区劳动仲裁委却只酌情认定500元,系认定事实错误。

4、原告工资标准为4800元每月,被告亦未到庭予以否认,而雨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仅按照2014年湖南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酌情认定为3658元每月,系认定事实错误,导致相应的赔偿金数额计算错误,严重偏低。

综上所述,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事实错误,导致裁决错误,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依法向贵院提出起民事诉讼,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此致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具状人:
2015年月日上面是工伤赔偿起诉书范本,你改下自己的情况自己信息就可以了,希望可以帮到您。

以上就是关于逾期工伤赔偿款起诉状的相关讲解,信用卡网贷逾期会直接影响到个人信用,建议逾期后应当尽早偿还欠款,若实在无力偿还,可以尝试与银行协商延长还款时间或分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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