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划设计条件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须以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为用地许可依据。根据沙荷路(西段)市政工程设计方案确定的用地范围,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1.总体要求。沙荷西路布沙路至平安大道段,西起布沙路,穿越龙岗区南湾街道、罗湖区东湖街道、龙岗区横岗街道,东至现状平安大道与沙荷路交叉口,全线3.4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线设计速度为50km/h,匝道辅道设计速度为30km/h。
2.用地规模要求。项目总用地规模为21.4949公顷,其中4.4335公顷位于法定图则未覆盖区,包括路基段4.3757公顷,隧道段0.0578公顷。
3.横断面要求。沙荷西路隧道段为双向6车道,单幅隧道横断面宽12.5米;沙荷西路路基段为双向6车道,采用分幅敷设,单侧路基段道路横断面为12.5米,标准红线宽度为48米。
4.节点设置要求。项目沿线共设置3处互通节点,其中平安大道互通位于法定图则未覆盖区 。
5.市政管线要求。项目应依据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结合沿线片区实际情况布设、预留市政管线,包括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燃气、电力、通信及照明等。
6.管理用房。管理用房占地面积400平方米。
7.其他要求
(1)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林地,应强化环保措施,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2)项目涉及深汕铁路轨道线路,应做好与沿线轨道设施的协调,保障轨道设施实施条件。
(3)项目应做好高压走廊、原水管渠的保护和协调,保障电力、管线设施安全。
(4)项目涉及大鹏LNG管道、城镇燃气高压管道等重大管线,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要求执行,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5)为给规划实施预留弹性,该项目规划选址方案边界和规划设计条件(包括用地规模、建设规模、横断面等)可根据后续项目勘察设计等实际情况进行微调,不视为对已批准规划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