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
家在深圳APP下载 +

网商贷五万逾期四年 网商贷五万逾期四年了

lvcheng楼主 主楼
2023-05-24 20:56:53 评论 0浏览 21

网商贷逾期5万会被起诉吗

法律分析:
从法律角度来说,借款逾期不还,借出人有权对欠债人进行起诉,要求还款。

网商贷五万逾期四年-网商贷五万逾期四年了

而每个平台对逾期起诉的标准也不一样,一般逾期两三个月到半年,平台就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超过三个月仍未缴款,那就很严重了。

贷款行会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所以如果借贷人不能及时的还清银行的贷款的话,最好能够及时的跟信贷员联系,然后清楚的告诉信贷员自己大概会在什么时候还清银行的贷款。

一般如果借贷人拖延的时间不是很久的话,银行都会根据借贷人的具体情况给与考量和放松条件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

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网商贷逾期一万多会被起诉嘛?

法律分析:
网商贷逾期一万多会被起诉。

因为符合起诉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网商贷5万,不还会怎样?

我说个我身边的真实情况。

1.他们会先催款,你自己手机,你申请时填写资料,里面的联系人也会收到 ,还有工作单位也会收到 ,先打给你,你不还,打你联系人,还不还,打你工作单位,不管你有没有离职。

想尽一切办法让别人联系你还。

2.时间长,就会起诉,让你上黑名单 ,让你出行什么都有限制3.有些事外包的催款,就会上门。

打给你亲朋催款。

有些比较暴力。

有些还会把你的资料买出去。

最好跟借款平台商量,我身边就有这样,商量好什么时候还清,还多少,只还本金,不算利息,都是可以跟他们实际谈。

网商贷4万不还会怎么样

法律分析:
不涉及骗贷情形的,一般是民事纠纷,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大家都在看
最新文章
随机看看
查看更多评论

暂不支持评论!

分享

0

收藏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