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上门催收合法吗
法律分析:
信用卡逾期上门催收是否合法要分情况。
只要在在合理的还款期限内,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是合法的。
如果银行部门外包给第三方催收,存在私闯民宅、暴力或者威胁收债等手段的,都不是合法的,可以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条 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商业银行经营信用卡业务,应当依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和相关信息安全。
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将相关信息用于本行信用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信用卡逾期上门催收如果是单纯的催收不犯法,犯法的是下面几种:
1、辱骂他人。
辱骂行为从而引起肢体冲突是常见的,所以在催收过程中,双方尽量态度平和,避免产生更大的冲突;
2、拘禁。
欠债不还时,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来取回欠款,甚至有可能触犯非法拘禁罪。
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但绝不允许用非法的方式来保护;
3、肢体冲突。
催收一般都是面对面的方式进行。
当发现对方发生肢体冲突的情形,要尽量避开。
无正当理由,催收员行使暴力还是客户行使暴力,都是违法的;
4、变卖客户的财产,收取客户的现金。
在催收的过程中,无论是拖车还是收取客户的财产,任何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东西都需要向公司进行报备,等待客户协商处置的方案落实。
未经客户同意,不得随意处置财产。
私自收取客户现金不入账,可能会引发职务犯罪,变卖客户财产,收取客户现金的行为也是禁止的;
5、未经允许进入客户的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住宅是公民的生活场所,催收员上门催收进入客户家中要得到许可,避免侵犯他人住宅,强行闯入可能会触犯法律也有可能引发财产的纠纷;
6、散播客户的信息。
客户的信息属于隐私,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散播客户的信息,侵犯了客户的隐私权,这种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
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应该是可以协商做分期的。
银行方面对愿意主动偿还欠款的客户会给出最大的宽容度。
您可以跟催收人员沟通下,协商解决。
而且,一直拖着对您个人来说也是不利的,因为违约金一直在增加,只会给自己还款造成更多的困难。
并且,逾期也会影响自己的征信,影响以后办理其他业务,所以尽早还款很重要。
小编补充:
1.我国的征信系统会将逾期记录保留五年的时间。
在还清欠款之后,借款人还需要保持五年的良好信用记录,才能完全消除自己征信报告中的污点,让自己有一个干净、良好的征信报告。
需要注意的是:
只有在借款人已经还清了欠款本金、欠款利息和机构罚金的情况下,征信系统才会在五年后消除借款人的逾期记录。
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欠款,不管等待多久,借款人的逾期记录都不会被消除。
2.为了避免出现逾期还款,在进行还款的时候,借款人可以尝试以下技巧:
设置好还款提醒。
很多借款人之所以会出现逾期还款,并不是因为无力还款,而是借款人自己忘记了需要进行还款。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借款人可以提前设置好还款提醒,让自己能按时还款。
适度借贷。
借款人在申请借款之前,要对自己的还款能力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避免申请自己无力偿还的债务。
及时办理账单分期。
如果借款人遇到了某些突 况,导致自己无力按时足额还款,那么借款人一定要及时办理账单分期。
3.征信能够从制度上约束企业和个人行为,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而我国自古以来就崇尚诚实守信这一美德,并通过道德意义上的批判促进诚信观念的形成。
诚信是一种社会公德,一种为人处事的基本准则。
诚实守信对企业和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美德。
曾经雄踞华夏商业数百年之久的晋商和徽商能够崛起称雄,一个核心就是树立了“诚信为本”的商业理念。
若因个人原因无法偿还信用卡欠款,您可致电95588转信用卡人工服务咨询反馈,由工作人员查询核实并根据查询到的情况办理后续业务。
温馨提示:
1.协商还款业务需主卡持卡人本人致电咨询申请;
2.部分地区信用卡另有特殊规定(例如:
北京、河北、甘肃、山西、宁波以及天津地区),请以办理时工作人员查询告知为准。
3.若卡片为司法冻结状态,无法办理协商还款业务,建议您根据还款计划及时还款,避免产生息费损失。
4.协商还款办理成功后,同一账户下其他信用卡均无法继续使用。
(作答时间:
2021年9月28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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