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超过规定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将终止供水。
7、用电人未按期交清电费的,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经供电方催告,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
法律分析:
接到水费通知单15日内仍不交纳水费的,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
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交水费的,供水企业可按规定暂停供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答:
《供水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用户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付水费的,城市供水企业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加收违约金;
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30日,经催缴仍未交付水费的,城市供水企业在告知用户后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水。
用户交清水费和违约金的,城市供水企业应当自收到水费和违约金后,对使用智能水表的用户立即恢复供水,对使用机械水表的用户在十二小时内恢复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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