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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张信用卡欠3万元会坐牢吗

lvcheng楼主 主楼
2023-11-09 09:09:27 评论 0浏览 21

一、两张信用卡欠3万元会坐牢吗

信用卡欠3万还不起被起诉的是否要坐牢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民事诉讼,则只需要持卡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还款责任,不会坐牢。

两张信用卡欠3万元会坐牢吗

但是如果对于法院判决仍拒不归还欠款,拒不执行的,则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是银行提起刑事诉讼,则持卡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可能要坐牢。

如果能在法院判决前偿还所有欠款和利息的,还可以请求银行撤诉,避免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四条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信用卡欠3万逾期了被起诉要坐牢吗

信用卡欠3万逾期被起诉的是否要坐牢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民事诉讼,则不需要坐牢,只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还款责任即可。

但如果是刑事诉讼,则需要持卡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对于恶意透支一万元以上的,即可立案追诉,银行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追究欠款人的刑事责任,很可能要坐牢。

如果能积极偿还所有欠款和利息,欠款人可以请求银行作出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四条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三、欠3万信用卡会坐牢吗

欠3万信用卡不一定会坐牢。

法律规定对于恶意透支的,才会立案追诉,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会坐牢。

如果确实是生活困难,暂时没有能力偿还,并且不是恶意透支的,则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只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还款责任。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法律依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四条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四、信用卡欠3万会坐牢吗

法律分析: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信用卡逾期金额较大(本金10000元以上),逾期三个月以上,并且银行催收两次仍然没有还款,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数额较大的,会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会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如果在判决前可以及时还清全部欠款,可以减轻和免除刑事处罚。

信用卡恶意透支额度达到5000元以上,公安机关就可以立案。

持卡人不仅要承担刑事处罚,还要交上一笔不菲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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