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小高的形象是模仿了老舍《四世同堂》里冠晓荷的描写,你忘了我有一个文化小偷的绰号,借老舍的笔,表达我对小高这种道德低劣的物种的厌恶之情
“晓荷的脸由微笑而扩展到满脸都是僵化了的笑纹,见瑞丰太太胡了满贯,他想拍手喝彩,可是,手还没拍到一处,他发现了手心上出满了凉汗。手没有拍成,他把手心上的汗偷偷的抹在裤子上。这点动作使他几乎要发怒。他起码也有三十年没干过这么没出息的事了——把汗擦在裤子上!这点失仪的耻辱的分量几乎要超过卖人害命的罪过的,因为他一生的最大的努力与最高的成就,就是在手脚的动作美妙而得体上。他永远没用过他的心,像用他的手势与眼神那么仔细过。他的心像一罐罐头牛奶,即使打开,也只是由一个小孔,慢慢的流出一小条牛奶来。在这小罐里永远没有像风暴或泉涌的情感。他宁可费两个钟头去修脚,而不肯闭上眼看一会儿他的心。可是,西院的哭声确是 […]
摘自:《四世同堂(足本·第一部):惶惑》 — 老舍
引用99楼楼主的发言:
越看到后来,就越是觉得人物关系错综复杂…
PS:你的语言鲜活,富有张力、表现力,好玩
总结起来可以说,村子里的故事说不尽、道不完引用pnly的发言:
听说小高为了今天的仪式,特地带回了三套衣服。仪式——什么仪式——你还不知道吧——小高的父亲终于答应了他和林小姐的婚事,看着身边的林小姐,小高哈喇子不争气地流了出来,他把哈喇子用手接住,然后擦在裤子上,在这么重要的场合,干出这么没出息的事——把哈喇擦在裤子上!这点失仪的耻辱的分量几乎要超过卖人害命的罪过的,因为他一生的最大的努力与最高的成就,就是把自己打扮得人模狗样。他永远没重视过他的心,像重视他的形象。他宁可费两个钟头把头发抹得发亮,而不肯闭上眼看一会儿他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