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深圳,真实业主生活圈_房网论坛

0

|

77

术中未发现肿瘤仍切除患者器官

fishbirdmoon
fishbirdmoon

积分:-

注册时间:-

21楼
2024-03-01 20:18:10
你推断的有点靠谱。

我不是学医的,但我父母,都是学医的。

他们讨论了这个事,说医院是绝对有问题的。

这么大岁数的老人,癌前病变不是癌症,区别很大,要尽量避免太大的手术。


引用20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我不懂啊,我又不是学医的。

你打这么大的惊叹号,你一定是专业人士吧!

下次医院要决定切不切的时候,咨询你就好了嘛。
引用18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癌前病变就是没有癌。

如果病人年龄大,这个癌前病变,有很大可能,终生不会发展成癌!

随意切除非癌器官,绝对是错误的!!!

癌前病变,根本不需要切!

因为,这个病变,仍然存在不会发展成癌的很大可能!
引用13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癌前病变也要切的。癌前病变就不是正常组织了,已经病变了,只是还没达到癌的标准。如果放在那儿不管它,很快也会发展到癌了。当然胰腺癌我不是很了解,其它有的癌症是要分级来看的,癌前病变也分一级、二级、三级等,病变小的可以先观察,如果已经病变到接近癌但还没有完全到达癌的程度,一般也是要切的。

她这个手术到底该不该切,我也不懂。但如果是比较大的手术,开腹后很快就要决定切不切,病理结果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出来,不可能一直在那等着。一般会综合根据各种情况来做决定。

但不管怎么说,文章用“术中未发现肿瘤”这样的字眼,容易误导别人以为患者没有病,是健康的。而实际上都到了癌前病变的程度了!癌前病变啊,不是普通的病变,普通的生病根本不会叫做癌前病变。癌前病变和普通生病相比,危险程度要大很多的。
引用11楼幸福的小猪头饼的发言:
癌前病变那就是没有癌咯,那为啥要全切,不能先做病理?应该是医患双方提前商量好的吧,这样患者就没话说。那为什么法院又判医院赔偿?看不懂
引用9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02-29 23:38 广东


2018年8月8日,患者张某华(女,77岁)因 “胆总管扩张查因、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就诊并收入院,术前影像检查提示胰腺萎缩、胰管扩张,胰腺癌肿瘤标志物升高。患者在外院接受了PET-CT检查,检查报告诊断意见为“胰头钩突结节状局灶性高代谢病灶(),结合增强扫描,考虑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入院后,医院完善了各项临床检查,术前诊断为“胰腺癌或IPMN(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

根据临床规范指南,主胰管型IPMN系癌前病变,恶变风险高,且患者肿瘤指标升高、胰管最宽处扩张10mm、胰腺萎缩。经患者本人及家属知情并签字同意,医院为患者施行全胰切除手术,术后病理结果显示“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性肿瘤伴中度非典型性”,属于胰腺癌的癌前病变,术后患者顺利出院。

术后三个月,患者因严重肝衰竭(原因待查)入院后死亡。我院对患者不幸离世深表痛心和遗憾。事件发生后,医院对事件进行了全过程复盘和检视,承认诊疗过程存在不足,将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流程。法院判决后,医院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支付全额赔偿款。

胰腺癌是起源于胰腺导管上皮的导管腺癌,尤其是合并慢性胰腺炎的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这类导管腺癌难以通过肉眼和术中触摸来发现,国内外也无临床指南规定须根据术中活检结果来决定是否实施根治性手术。临床实践中,有5%-10%的患者在接受该项手术后活检病理良性。

胰腺的位置比较特殊,位于肠道、胆道和胰管的交汇处,三条通道犹如一座立交桥。三条通道所在的器官,分别是胰头、胆总管和十二指肠,其中,胆总管下段被胰头全方位包裹,十二指肠又紧密包裹胰头,三者共用一套血供。要彻底清除病灶,根据国内外临床指南推荐的全胰切除术,需要切除部分胃窦、十二指肠、胰腺、脾脏、胆囊、胆管下段及空肠起始段。

患者家属收到全额赔偿款后仍有异议,从2023年12月开始先后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称医院“强摘其母亲5个健康器官”,言辞不实。医院希望患者家属依法维权,积极参与和推进医疗事故鉴定,也呼吁社会和公众理性看待该医疗事件,对侵犯我院合法权益的言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年2月29日


软件开发东子
软件开发东子

积分:-

注册时间:-

22楼
2024-03-01 20:20:19
人家医院认错了,算是少有的良心医院了

其实误诊不是他们一家才有的,是行业内的通病。

而且误诊率在我们国内,还很高,数据我不敢乱说,可以用“可怕”来形容。

有个医生朋友说过,有事,千万要多家医院确诊,尤其是大病,要命的病,一定要反复确诊

生病没关系,现在的科学,很容易就解决好了,

要命的是,误诊。

一但误诊,基本就是小病出大问题了
fishbirdmoon
fishbirdmoon

积分:-

注册时间:-

23楼
2024-03-01 20:27:17
一般情况下,80岁以上的老人,就很少有医院同意做大手术了。

哪怕是癌症,80岁以上,也是保守治疗的多。
木棉花絮1
木棉花絮1

积分:-

注册时间:-

24楼
2024-03-01 21:03:45
港大医院这个案子绝对是过度医疗,对于高龄患者,应该保守治疗,不应该对高龄患者随意做手术,但是他们会强烈推荐你做手术,而且还轻描淡写诱惑你选择手术。

类似的事情发生在身上了,我也是轻信医生同意给我母亲做了活检,医生轻描淡写和我说活检只是简单的一个取样,半天就好,结果就是血氧指标不好,送去ICU好几天。一个健康的人被放在ICU插满管子三四天都不让拔,各种拖拉要把她留在ICU,直到我凭常识强烈要求拔管,强烈要求送回病房,才拯救了我妈。在ICU的流食饿得她回家好几天都无法下床走路,缺乏营养,在家好吃好喝几天后,立刻恢复正常。
我正在投诉他们过度医疗,港大约我面谈,我还没时间去,必须找个时间去投诉。
引用22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你推断的有点靠谱。

我不是学医的,但我父母,都是学医的。

他们讨论了这个事,说医院是绝对有问题的。

这么大岁数的老人,癌前病变不是癌症,区别很大,要尽量避免太大的手术。


引用20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我不懂啊,我又不是学医的。

你打这么大的惊叹号,你一定是专业人士吧!

下次医院要决定切不切的时候,咨询你就好了嘛。
引用18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癌前病变就是没有癌。

如果病人年龄大,这个癌前病变,有很大可能,终生不会发展成癌!

随意切除非癌器官,绝对是错误的!!!

癌前病变,根本不需要切!

因为,这个病变,仍然存在不会发展成癌的很大可能!
引用13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癌前病变也要切的。癌前病变就不是正常组织了,已经病变了,只是还没达到癌的标准。如果放在那儿不管它,很快也会发展到癌了。当然胰腺癌我不是很了解,其它有的癌症是要分级来看的,癌前病变也分一级、二级、三级等,病变小的可以先观察,如果已经病变到接近癌但还没有完全到达癌的程度,一般也是要切的。

她这个手术到底该不该切,我也不懂。但如果是比较大的手术,开腹后很快就要决定切不切,病理结果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出来,不可能一直在那等着。一般会综合根据各种情况来做决定。

但不管怎么说,文章用“术中未发现肿瘤”这样的字眼,容易误导别人以为患者没有病,是健康的。而实际上都到了癌前病变的程度了!癌前病变啊,不是普通的病变,普通的生病根本不会叫做癌前病变。癌前病变和普通生病相比,危险程度要大很多的。
引用11楼幸福的小猪头饼的发言:
癌前病变那就是没有癌咯,那为啥要全切,不能先做病理?应该是医患双方提前商量好的吧,这样患者就没话说。那为什么法院又判医院赔偿?看不懂
引用9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02-29 23:38 广东


2018年8月8日,患者张某华(女,77岁)因 “胆总管扩张查因、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就诊并收入院,术前影像检查提示胰腺萎缩、胰管扩张,胰腺癌肿瘤标志物升高。患者在外院接受了PET-CT检查,检查报告诊断意见为“胰头钩突结节状局灶性高代谢病灶(),结合增强扫描,考虑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入院后,医院完善了各项临床检查,术前诊断为“胰腺癌或IPMN(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

根据临床规范指南,主胰管型IPMN系癌前病变,恶变风险高,且患者肿瘤指标升高、胰管最宽处扩张10mm、胰腺萎缩。经患者本人及家属知情并签字同意,医院为患者施行全胰切除手术,术后病理结果显示“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性肿瘤伴中度非典型性”,属于胰腺癌的癌前病变,术后患者顺利出院。

术后三个月,患者因严重肝衰竭(原因待查)入院后死亡。我院对患者不幸离世深表痛心和遗憾。事件发生后,医院对事件进行了全过程复盘和检视,承认诊疗过程存在不足,将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流程。法院判决后,医院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支付全额赔偿款。

胰腺癌是起源于胰腺导管上皮的导管腺癌,尤其是合并慢性胰腺炎的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这类导管腺癌难以通过肉眼和术中触摸来发现,国内外也无临床指南规定须根据术中活检结果来决定是否实施根治性手术。临床实践中,有5%-10%的患者在接受该项手术后活检病理良性。

胰腺的位置比较特殊,位于肠道、胆道和胰管的交汇处,三条通道犹如一座立交桥。三条通道所在的器官,分别是胰头、胆总管和十二指肠,其中,胆总管下段被胰头全方位包裹,十二指肠又紧密包裹胰头,三者共用一套血供。要彻底清除病灶,根据国内外临床指南推荐的全胰切除术,需要切除部分胃窦、十二指肠、胰腺、脾脏、胆囊、胆管下段及空肠起始段。

患者家属收到全额赔偿款后仍有异议,从2023年12月开始先后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称医院“强摘其母亲5个健康器官”,言辞不实。医院希望患者家属依法维权,积极参与和推进医疗事故鉴定,也呼吁社会和公众理性看待该医疗事件,对侵犯我院合法权益的言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年2月29日


木棉花絮1
木棉花絮1

积分:-

注册时间:-

25楼
2024-03-01 21:04:31
港大是巴不得你做手术,而且都说得很简单,显得很专业,让家属很放心地上手术!
引用24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一般情况下,80岁以上的老人,就很少有医院同意做大手术了。

哪怕是癌症,80岁以上,也是保守治疗的多。
罗大侠
罗大侠

积分:-

注册时间:-

26楼
2024-03-01 22:25:35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这个消息能流出来,说明这个医院还是有良知的。更多的是不让流出,或者流出后马上公关掉了
不能起名了
不能起名了

积分:-

注册时间:-

27楼
2024-03-02 12:37:11
《中国临床肿瘤学会常见恶性肿瘤诊疗指南》有规定什么情况可以手术,包括放疗,化疗的处方剂量。

目的就是规范规避风险。
东升台面
东升台面

积分:-

注册时间:-

28楼
2024-03-02 12:52:22
家属在网上说医院摘取5个健康器官,让人以为医院拿来牟利,请问77岁的器官还能有多大用处呢?
深圳中产
深圳中产

积分:-

注册时间:-

29楼
2024-03-02 14:32:51 来自iPhone客户端
港大医院!深圳很多人崇拜这个医院!现在怕了吧
下一站转弯
下一站转弯

积分:-

注册时间:-

30楼
2024-03-02 19:17:32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关医院良心什么事,流出来是患者打官司了,媒体知道了捂不住的。
引用罗大侠的发言:
这个消息能流出来,说明这个医院还是有良知的。更多的是不让流出,或者流出后马上公关掉了
婉如清扬sz
婉如清扬sz

积分:-

注册时间:-

31楼
2024-03-02 20:02:37
庭审的时候医院说了,术前已经告知患方关于手术的风险,也提供了积极手术方案、保守治疗替代方案等供患方选择。最终患方选择了积极手术方案。
引用22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你推断的有点靠谱。

我不是学医的,但我父母,都是学医的。

他们讨论了这个事,说医院是绝对有问题的。

这么大岁数的老人,癌前病变不是癌症,区别很大,要尽量避免太大的手术。


引用20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我不懂啊,我又不是学医的。

你打这么大的惊叹号,你一定是专业人士吧!

下次医院要决定切不切的时候,咨询你就好了嘛。
引用18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癌前病变就是没有癌。

如果病人年龄大,这个癌前病变,有很大可能,终生不会发展成癌!

随意切除非癌器官,绝对是错误的!!!

癌前病变,根本不需要切!

因为,这个病变,仍然存在不会发展成癌的很大可能!
引用13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癌前病变也要切的。癌前病变就不是正常组织了,已经病变了,只是还没达到癌的标准。如果放在那儿不管它,很快也会发展到癌了。当然胰腺癌我不是很了解,其它有的癌症是要分级来看的,癌前病变也分一级、二级、三级等,病变小的可以先观察,如果已经病变到接近癌但还没有完全到达癌的程度,一般也是要切的。

她这个手术到底该不该切,我也不懂。但如果是比较大的手术,开腹后很快就要决定切不切,病理结果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出来,不可能一直在那等着。一般会综合根据各种情况来做决定。

但不管怎么说,文章用“术中未发现肿瘤”这样的字眼,容易误导别人以为患者没有病,是健康的。而实际上都到了癌前病变的程度了!癌前病变啊,不是普通的病变,普通的生病根本不会叫做癌前病变。癌前病变和普通生病相比,危险程度要大很多的。
引用11楼幸福的小猪头饼的发言:
癌前病变那就是没有癌咯,那为啥要全切,不能先做病理?应该是医患双方提前商量好的吧,这样患者就没话说。那为什么法院又判医院赔偿?看不懂
引用9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02-29 23:38 广东


2018年8月8日,患者张某华(女,77岁)因 “胆总管扩张查因、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就诊并收入院,术前影像检查提示胰腺萎缩、胰管扩张,胰腺癌肿瘤标志物升高。患者在外院接受了PET-CT检查,检查报告诊断意见为“胰头钩突结节状局灶性高代谢病灶(),结合增强扫描,考虑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入院后,医院完善了各项临床检查,术前诊断为“胰腺癌或IPMN(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

根据临床规范指南,主胰管型IPMN系癌前病变,恶变风险高,且患者肿瘤指标升高、胰管最宽处扩张10mm、胰腺萎缩。经患者本人及家属知情并签字同意,医院为患者施行全胰切除手术,术后病理结果显示“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性肿瘤伴中度非典型性”,属于胰腺癌的癌前病变,术后患者顺利出院。

术后三个月,患者因严重肝衰竭(原因待查)入院后死亡。我院对患者不幸离世深表痛心和遗憾。事件发生后,医院对事件进行了全过程复盘和检视,承认诊疗过程存在不足,将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流程。法院判决后,医院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支付全额赔偿款。

胰腺癌是起源于胰腺导管上皮的导管腺癌,尤其是合并慢性胰腺炎的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这类导管腺癌难以通过肉眼和术中触摸来发现,国内外也无临床指南规定须根据术中活检结果来决定是否实施根治性手术。临床实践中,有5%-10%的患者在接受该项手术后活检病理良性。

胰腺的位置比较特殊,位于肠道、胆道和胰管的交汇处,三条通道犹如一座立交桥。三条通道所在的器官,分别是胰头、胆总管和十二指肠,其中,胆总管下段被胰头全方位包裹,十二指肠又紧密包裹胰头,三者共用一套血供。要彻底清除病灶,根据国内外临床指南推荐的全胰切除术,需要切除部分胃窦、十二指肠、胰腺、脾脏、胆囊、胆管下段及空肠起始段。

患者家属收到全额赔偿款后仍有异议,从2023年12月开始先后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称医院“强摘其母亲5个健康器官”,言辞不实。医院希望患者家属依法维权,积极参与和推进医疗事故鉴定,也呼吁社会和公众理性看待该医疗事件,对侵犯我院合法权益的言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年2月29日


fishbirdmoon
fishbirdmoon

积分:-

注册时间:-

32楼
2024-03-02 21:53:57
根本就不应该手术,何来的积极手术方案???医院明显在推脱责任。


引用32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庭审的时候医院说了,术前已经告知患方关于手术的风险,也提供了积极手术方案、保守治疗替代方案等供患方选择。最终患方选择了积极手术方案。
引用22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你推断的有点靠谱。

我不是学医的,但我父母,都是学医的。

他们讨论了这个事,说医院是绝对有问题的。

这么大岁数的老人,癌前病变不是癌症,区别很大,要尽量避免太大的手术。


引用20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我不懂啊,我又不是学医的。

你打这么大的惊叹号,你一定是专业人士吧!

下次医院要决定切不切的时候,咨询你就好了嘛。
引用18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癌前病变就是没有癌。

如果病人年龄大,这个癌前病变,有很大可能,终生不会发展成癌!

随意切除非癌器官,绝对是错误的!!!

癌前病变,根本不需要切!

因为,这个病变,仍然存在不会发展成癌的很大可能!
引用13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癌前病变也要切的。癌前病变就不是正常组织了,已经病变了,只是还没达到癌的标准。如果放在那儿不管它,很快也会发展到癌了。当然胰腺癌我不是很了解,其它有的癌症是要分级来看的,癌前病变也分一级、二级、三级等,病变小的可以先观察,如果已经病变到接近癌但还没有完全到达癌的程度,一般也是要切的。

她这个手术到底该不该切,我也不懂。但如果是比较大的手术,开腹后很快就要决定切不切,病理结果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出来,不可能一直在那等着。一般会综合根据各种情况来做决定。

但不管怎么说,文章用“术中未发现肿瘤”这样的字眼,容易误导别人以为患者没有病,是健康的。而实际上都到了癌前病变的程度了!癌前病变啊,不是普通的病变,普通的生病根本不会叫做癌前病变。癌前病变和普通生病相比,危险程度要大很多的。
引用11楼幸福的小猪头饼的发言:
癌前病变那就是没有癌咯,那为啥要全切,不能先做病理?应该是医患双方提前商量好的吧,这样患者就没话说。那为什么法院又判医院赔偿?看不懂
引用9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02-29 23:38 广东


2018年8月8日,患者张某华(女,77岁)因 “胆总管扩张查因、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就诊并收入院,术前影像检查提示胰腺萎缩、胰管扩张,胰腺癌肿瘤标志物升高。患者在外院接受了PET-CT检查,检查报告诊断意见为“胰头钩突结节状局灶性高代谢病灶(),结合增强扫描,考虑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入院后,医院完善了各项临床检查,术前诊断为“胰腺癌或IPMN(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

根据临床规范指南,主胰管型IPMN系癌前病变,恶变风险高,且患者肿瘤指标升高、胰管最宽处扩张10mm、胰腺萎缩。经患者本人及家属知情并签字同意,医院为患者施行全胰切除手术,术后病理结果显示“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性肿瘤伴中度非典型性”,属于胰腺癌的癌前病变,术后患者顺利出院。

术后三个月,患者因严重肝衰竭(原因待查)入院后死亡。我院对患者不幸离世深表痛心和遗憾。事件发生后,医院对事件进行了全过程复盘和检视,承认诊疗过程存在不足,将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流程。法院判决后,医院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支付全额赔偿款。

胰腺癌是起源于胰腺导管上皮的导管腺癌,尤其是合并慢性胰腺炎的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这类导管腺癌难以通过肉眼和术中触摸来发现,国内外也无临床指南规定须根据术中活检结果来决定是否实施根治性手术。临床实践中,有5%-10%的患者在接受该项手术后活检病理良性。

胰腺的位置比较特殊,位于肠道、胆道和胰管的交汇处,三条通道犹如一座立交桥。三条通道所在的器官,分别是胰头、胆总管和十二指肠,其中,胆总管下段被胰头全方位包裹,十二指肠又紧密包裹胰头,三者共用一套血供。要彻底清除病灶,根据国内外临床指南推荐的全胰切除术,需要切除部分胃窦、十二指肠、胰腺、脾脏、胆囊、胆管下段及空肠起始段。

患者家属收到全额赔偿款后仍有异议,从2023年12月开始先后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称医院“强摘其母亲5个健康器官”,言辞不实。医院希望患者家属依法维权,积极参与和推进医疗事故鉴定,也呼吁社会和公众理性看待该医疗事件,对侵犯我院合法权益的言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年2月29日


童童公主
童童公主

积分:-

注册时间:-

33楼
2024-03-02 22:28:25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我父亲就是一个肺积水,好端端的人进去被某人民医院治得要强行推进ICU, 还说准备一天一万多也不保证有人出来,好在我临时联系朋友转到不远的安宁关怀医院保守治疗,只花了几千元就康复出院了,原来人民医院是用药过度了药物中毒。

转院时住院部的医生公然对我说: 请你理解,我们每个病人每天有考核的。我说那就是每个病人每天有最低消费呗,那医生说差不多这个意思。

现在真的是考验医院的医生医德医风,如果医院以盈利为目的,受害的就是病人了。
引用木棉花絮1的发言:
港大医院这个案子绝对是过度医疗,对于高龄患者,应该保守治疗,不应该对高龄患者随意做手术,但是他们会强烈推荐你做手术,而且还轻描淡写诱惑你选择手术。

类似的事情发生在身上了,我也是轻信医生同意给我母亲做了活检,医生轻描淡写和我说活检只是简单的一个取样,半天就好,结果就是血氧指标不好,送去ICU好几天。一个健康的人被放在ICU插满管子三四天都不让拔,各种拖拉要把她留在ICU,直到我凭常识强烈要求拔管,强烈要求送回病房,才拯救了我妈。在ICU的流食饿得她回家好几天都无法下床走路,缺乏营养,在家好吃好喝几天后,立刻恢复正常。
我正在投诉他们过度医疗,港大约我面谈,我还没时间去,必须找个时间去投诉。
引用22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你推断的有点靠谱。

我不是学医的,但我父母,都是学医的。

他们讨论了这个事,说医院是绝对有问题的。

这么大岁数的老人,癌前病变不是癌症,区别很大,要尽量避免太大的手术。


引用20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我不懂啊,我又不是学医的。

你打这么大的惊叹号,你一定是专业人士吧!

下次医院要决定切不切的时候,咨询你就好了嘛。
引用18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癌前病变就是没有癌。

如果病人年龄大,这个癌前病变,有很大可能,终生不会发展成癌!

随意切除非癌器官,绝对是错误的!!!

癌前病变,根本不需要切!

因为,这个病变,仍然存在不会发展成癌的很大可能!
引用13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癌前病变也要切的。癌前病变就不是正常组织了,已经病变了,只是还没达到癌的标准。如果放在那儿不管它,很快也会发展到癌了。当然胰腺癌我不是很了解,其它有的癌症是要分级来看的,癌前病变也分一级、二级、三级等,病变小的可以先观察,如果已经病变到接近癌但还没有完全到达癌的程度,一般也是要切的。

她这个手术到底该不该切,我也不懂。但如果是比较大的手术,开腹后很快就要决定切不切,病理结果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出来,不可能一直在那等着。一般会综合根据各种情况来做决定。

但不管怎么说,文章用“术中未发现肿瘤”这样的字眼,容易误导别人以为患者没有病,是健康的。而实际上都到了癌前病变的程度了!癌前病变啊,不是普通的病变,普通的生病根本不会叫做癌前病变。癌前病变和普通生病相比,危险程度要大很多的。
引用11楼幸福的小猪头饼的发言:
癌前病变那就是没有癌咯,那为啥要全切,不能先做病理?应该是医患双方提前商量好的吧,这样患者就没话说。那为什么法院又判医院赔偿?看不懂
引用9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02-29 23:38 广东


2018年8月8日,患者张某华(女,77岁)因 “胆总管扩张查因、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就诊并收入院,术前影像检查提示胰腺萎缩、胰管扩张,胰腺癌肿瘤标志物升高。患者在外院接受了PET-CT检查,检查报告诊断意见为“胰头钩突结节状局灶性高代谢病灶(),结合增强扫描,考虑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入院后,医院完善了各项临床检查,术前诊断为“胰腺癌或IPMN(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

根据临床规范指南,主胰管型IPMN系癌前病变,恶变风险高,且患者肿瘤指标升高、胰管最宽处扩张10mm、胰腺萎缩。经患者本人及家属知情并签字同意,医院为患者施行全胰切除手术,术后病理结果显示“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性肿瘤伴中度非典型性”,属于胰腺癌的癌前病变,术后患者顺利出院。

术后三个月,患者因严重肝衰竭(原因待查)入院后死亡。我院对患者不幸离世深表痛心和遗憾。事件发生后,医院对事件进行了全过程复盘和检视,承认诊疗过程存在不足,将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流程。法院判决后,医院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支付全额赔偿款。

胰腺癌是起源于胰腺导管上皮的导管腺癌,尤其是合并慢性胰腺炎的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这类导管腺癌难以通过肉眼和术中触摸来发现,国内外也无临床指南规定须根据术中活检结果来决定是否实施根治性手术。临床实践中,有5%-10%的患者在接受该项手术后活检病理良性。

胰腺的位置比较特殊,位于肠道、胆道和胰管的交汇处,三条通道犹如一座立交桥。三条通道所在的器官,分别是胰头、胆总管和十二指肠,其中,胆总管下段被胰头全方位包裹,十二指肠又紧密包裹胰头,三者共用一套血供。要彻底清除病灶,根据国内外临床指南推荐的全胰切除术,需要切除部分胃窦、十二指肠、胰腺、脾脏、胆囊、胆管下段及空肠起始段。

患者家属收到全额赔偿款后仍有异议,从2023年12月开始先后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称医院“强摘其母亲5个健康器官”,言辞不实。医院希望患者家属依法维权,积极参与和推进医疗事故鉴定,也呼吁社会和公众理性看待该医疗事件,对侵犯我院合法权益的言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年2月29日


婉如清扬sz
婉如清扬sz

积分:-

注册时间:-

34楼
2024-03-02 23:53:39
我觉得你说得不太可能,也可能对医生的话有些误会的理解。

现在医院都在限制医生对病人开药的额度。我老公的高血压是在二院看的,医生确定了处方后,我们一般在社康拿药,因为社康同样的药费用便宜,报销比例高。有一次,我不太好意思地跟医生说,总是在她这里看病,确定处方,却不在她这里拿药。谁知医生呵呵一笑,说这样才好,现在医院对医生开药的数量都有考核,有时候她觉得某些病人确实需要开那些药,超过了考核标准,结果医生要倒扣钱。每个月她都会因为这些问题扣几百元。她反倒希望像我们这样光看病不开药的病人能多几个,这样就可以平衡一下。

她说的每个病人有考核,可能是指病人那种情况必须要进ICU。现在要求进ICU的标准确实有点低,动不动就进ICU,不进ICU好像就不能进行别的治疗。我父亲也遇到这样的情况,要么进ICU,要么出院,他们不会进行保守治疗。

所以很多时候是制度压迫医生,医生是没办法的,他不按照制度做,就是医生个人去赔钱。医生的收入确实比较高,但总是为病人赔钱,谁愿意呢?这种情况跟医风医德是没什么关系的,制度不改变,医生患者都是受害者。
引用34楼童童公主的发言:
我父亲就是一个肺积水,好端端的人进去被某人民医院治得要强行推进ICU, 还说准备一天一万多也不保证有人出来,好在我临时联系朋友转到不远的安宁关怀医院保守治疗,只花了几千元就康复出院了,原来人民医院是用药过度了药物中毒。

转院时住院部的医生公然对我说: 请你理解,我们每个病人每天有考核的。我说那就是每个病人每天有最低消费呗,那医生说差不多这个意思。

现在真的是考验医院的医生医德医风,如果医院以盈利为目的,受害的就是病人了。
引用木棉花絮1的发言:
港大医院这个案子绝对是过度医疗,对于高龄患者,应该保守治疗,不应该对高龄患者随意做手术,但是他们会强烈推荐你做手术,而且还轻描淡写诱惑你选择手术。

类似的事情发生在身上了,我也是轻信医生同意给我母亲做了活检,医生轻描淡写和我说活检只是简单的一个取样,半天就好,结果就是血氧指标不好,送去ICU好几天。一个健康的人被放在ICU插满管子三四天都不让拔,各种拖拉要把她留在ICU,直到我凭常识强烈要求拔管,强烈要求送回病房,才拯救了我妈。在ICU的流食饿得她回家好几天都无法下床走路,缺乏营养,在家好吃好喝几天后,立刻恢复正常。
我正在投诉他们过度医疗,港大约我面谈,我还没时间去,必须找个时间去投诉。
引用22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你推断的有点靠谱。

我不是学医的,但我父母,都是学医的。

他们讨论了这个事,说医院是绝对有问题的。

这么大岁数的老人,癌前病变不是癌症,区别很大,要尽量避免太大的手术。


引用20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我不懂啊,我又不是学医的。

你打这么大的惊叹号,你一定是专业人士吧!

下次医院要决定切不切的时候,咨询你就好了嘛。
引用18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癌前病变就是没有癌。

如果病人年龄大,这个癌前病变,有很大可能,终生不会发展成癌!

随意切除非癌器官,绝对是错误的!!!

癌前病变,根本不需要切!

因为,这个病变,仍然存在不会发展成癌的很大可能!
引用13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癌前病变也要切的。癌前病变就不是正常组织了,已经病变了,只是还没达到癌的标准。如果放在那儿不管它,很快也会发展到癌了。当然胰腺癌我不是很了解,其它有的癌症是要分级来看的,癌前病变也分一级、二级、三级等,病变小的可以先观察,如果已经病变到接近癌但还没有完全到达癌的程度,一般也是要切的。

她这个手术到底该不该切,我也不懂。但如果是比较大的手术,开腹后很快就要决定切不切,病理结果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出来,不可能一直在那等着。一般会综合根据各种情况来做决定。

但不管怎么说,文章用“术中未发现肿瘤”这样的字眼,容易误导别人以为患者没有病,是健康的。而实际上都到了癌前病变的程度了!癌前病变啊,不是普通的病变,普通的生病根本不会叫做癌前病变。癌前病变和普通生病相比,危险程度要大很多的。
引用11楼幸福的小猪头饼的发言:
癌前病变那就是没有癌咯,那为啥要全切,不能先做病理?应该是医患双方提前商量好的吧,这样患者就没话说。那为什么法院又判医院赔偿?看不懂
引用9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02-29 23:38 广东


2018年8月8日,患者张某华(女,77岁)因 “胆总管扩张查因、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就诊并收入院,术前影像检查提示胰腺萎缩、胰管扩张,胰腺癌肿瘤标志物升高。患者在外院接受了PET-CT检查,检查报告诊断意见为“胰头钩突结节状局灶性高代谢病灶(),结合增强扫描,考虑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入院后,医院完善了各项临床检查,术前诊断为“胰腺癌或IPMN(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

根据临床规范指南,主胰管型IPMN系癌前病变,恶变风险高,且患者肿瘤指标升高、胰管最宽处扩张10mm、胰腺萎缩。经患者本人及家属知情并签字同意,医院为患者施行全胰切除手术,术后病理结果显示“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性肿瘤伴中度非典型性”,属于胰腺癌的癌前病变,术后患者顺利出院。

术后三个月,患者因严重肝衰竭(原因待查)入院后死亡。我院对患者不幸离世深表痛心和遗憾。事件发生后,医院对事件进行了全过程复盘和检视,承认诊疗过程存在不足,将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流程。法院判决后,医院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支付全额赔偿款。

胰腺癌是起源于胰腺导管上皮的导管腺癌,尤其是合并慢性胰腺炎的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这类导管腺癌难以通过肉眼和术中触摸来发现,国内外也无临床指南规定须根据术中活检结果来决定是否实施根治性手术。临床实践中,有5%-10%的患者在接受该项手术后活检病理良性。

胰腺的位置比较特殊,位于肠道、胆道和胰管的交汇处,三条通道犹如一座立交桥。三条通道所在的器官,分别是胰头、胆总管和十二指肠,其中,胆总管下段被胰头全方位包裹,十二指肠又紧密包裹胰头,三者共用一套血供。要彻底清除病灶,根据国内外临床指南推荐的全胰切除术,需要切除部分胃窦、十二指肠、胰腺、脾脏、胆囊、胆管下段及空肠起始段。

患者家属收到全额赔偿款后仍有异议,从2023年12月开始先后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称医院“强摘其母亲5个健康器官”,言辞不实。医院希望患者家属依法维权,积极参与和推进医疗事故鉴定,也呼吁社会和公众理性看待该医疗事件,对侵犯我院合法权益的言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年2月29日


婉如清扬sz
婉如清扬sz

积分:-

注册时间:-

35楼
2024-03-02 23:56:08
第三段的第一句打错了,应该是“转院时住院部的医生对你说的考核,可能是指那种情况病人必须要进ICU”。
引用35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我觉得你说得不太可能,也可能对医生的话有些误会的理解。

现在医院都在限制医生对病人开药的额度。我老公的高血压是在二院看的,医生确定了处方后,我们一般在社康拿药,因为社康同样的药费用便宜,报销比例高。有一次,我不太好意思地跟医生说,总是在她这里看病,确定处方,却不在她这里拿药。谁知医生呵呵一笑,说这样才好,现在医院对医生开药的数量都有考核,有时候她觉得某些病人确实需要开那些药,超过了考核标准,结果医生要倒扣钱。每个月她都会因为这些问题扣几百元。她反倒希望像我们这样光看病不开药的病人能多几个,这样就可以平衡一下。

她说的每个病人有考核,可能是指病人那种情况必须要进ICU。现在要求进ICU的标准确实有点低,动不动就进ICU,不进ICU好像就不能进行别的治疗。我父亲也遇到这样的情况,要么进ICU,要么出院,他们不会进行保守治疗。

所以很多时候是制度压迫医生,医生是没办法的,他不按照制度做,就是医生个人去赔钱。医生的收入确实比较高,但总是为病人赔钱,谁愿意呢?这种情况跟医风医德是没什么关系的,制度不改变,医生患者都是受害者。
引用34楼童童公主的发言:
我父亲就是一个肺积水,好端端的人进去被某人民医院治得要强行推进ICU, 还说准备一天一万多也不保证有人出来,好在我临时联系朋友转到不远的安宁关怀医院保守治疗,只花了几千元就康复出院了,原来人民医院是用药过度了药物中毒。

转院时住院部的医生公然对我说: 请你理解,我们每个病人每天有考核的。我说那就是每个病人每天有最低消费呗,那医生说差不多这个意思。

现在真的是考验医院的医生医德医风,如果医院以盈利为目的,受害的就是病人了。
引用木棉花絮1的发言:
港大医院这个案子绝对是过度医疗,对于高龄患者,应该保守治疗,不应该对高龄患者随意做手术,但是他们会强烈推荐你做手术,而且还轻描淡写诱惑你选择手术。

类似的事情发生在身上了,我也是轻信医生同意给我母亲做了活检,医生轻描淡写和我说活检只是简单的一个取样,半天就好,结果就是血氧指标不好,送去ICU好几天。一个健康的人被放在ICU插满管子三四天都不让拔,各种拖拉要把她留在ICU,直到我凭常识强烈要求拔管,强烈要求送回病房,才拯救了我妈。在ICU的流食饿得她回家好几天都无法下床走路,缺乏营养,在家好吃好喝几天后,立刻恢复正常。
我正在投诉他们过度医疗,港大约我面谈,我还没时间去,必须找个时间去投诉。
引用22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你推断的有点靠谱。

我不是学医的,但我父母,都是学医的。

他们讨论了这个事,说医院是绝对有问题的。

这么大岁数的老人,癌前病变不是癌症,区别很大,要尽量避免太大的手术。


引用20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我不懂啊,我又不是学医的。

你打这么大的惊叹号,你一定是专业人士吧!

下次医院要决定切不切的时候,咨询你就好了嘛。
引用18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癌前病变就是没有癌。

如果病人年龄大,这个癌前病变,有很大可能,终生不会发展成癌!

随意切除非癌器官,绝对是错误的!!!

癌前病变,根本不需要切!

因为,这个病变,仍然存在不会发展成癌的很大可能!
引用13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癌前病变也要切的。癌前病变就不是正常组织了,已经病变了,只是还没达到癌的标准。如果放在那儿不管它,很快也会发展到癌了。当然胰腺癌我不是很了解,其它有的癌症是要分级来看的,癌前病变也分一级、二级、三级等,病变小的可以先观察,如果已经病变到接近癌但还没有完全到达癌的程度,一般也是要切的。

她这个手术到底该不该切,我也不懂。但如果是比较大的手术,开腹后很快就要决定切不切,病理结果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出来,不可能一直在那等着。一般会综合根据各种情况来做决定。

但不管怎么说,文章用“术中未发现肿瘤”这样的字眼,容易误导别人以为患者没有病,是健康的。而实际上都到了癌前病变的程度了!癌前病变啊,不是普通的病变,普通的生病根本不会叫做癌前病变。癌前病变和普通生病相比,危险程度要大很多的。
引用11楼幸福的小猪头饼的发言:
癌前病变那就是没有癌咯,那为啥要全切,不能先做病理?应该是医患双方提前商量好的吧,这样患者就没话说。那为什么法院又判医院赔偿?看不懂
引用9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02-29 23:38 广东


2018年8月8日,患者张某华(女,77岁)因 “胆总管扩张查因、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就诊并收入院,术前影像检查提示胰腺萎缩、胰管扩张,胰腺癌肿瘤标志物升高。患者在外院接受了PET-CT检查,检查报告诊断意见为“胰头钩突结节状局灶性高代谢病灶(),结合增强扫描,考虑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入院后,医院完善了各项临床检查,术前诊断为“胰腺癌或IPMN(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

根据临床规范指南,主胰管型IPMN系癌前病变,恶变风险高,且患者肿瘤指标升高、胰管最宽处扩张10mm、胰腺萎缩。经患者本人及家属知情并签字同意,医院为患者施行全胰切除手术,术后病理结果显示“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性肿瘤伴中度非典型性”,属于胰腺癌的癌前病变,术后患者顺利出院。

术后三个月,患者因严重肝衰竭(原因待查)入院后死亡。我院对患者不幸离世深表痛心和遗憾。事件发生后,医院对事件进行了全过程复盘和检视,承认诊疗过程存在不足,将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流程。法院判决后,医院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支付全额赔偿款。

胰腺癌是起源于胰腺导管上皮的导管腺癌,尤其是合并慢性胰腺炎的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这类导管腺癌难以通过肉眼和术中触摸来发现,国内外也无临床指南规定须根据术中活检结果来决定是否实施根治性手术。临床实践中,有5%-10%的患者在接受该项手术后活检病理良性。

胰腺的位置比较特殊,位于肠道、胆道和胰管的交汇处,三条通道犹如一座立交桥。三条通道所在的器官,分别是胰头、胆总管和十二指肠,其中,胆总管下段被胰头全方位包裹,十二指肠又紧密包裹胰头,三者共用一套血供。要彻底清除病灶,根据国内外临床指南推荐的全胰切除术,需要切除部分胃窦、十二指肠、胰腺、脾脏、胆囊、胆管下段及空肠起始段。

患者家属收到全额赔偿款后仍有异议,从2023年12月开始先后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称医院“强摘其母亲5个健康器官”,言辞不实。医院希望患者家属依法维权,积极参与和推进医疗事故鉴定,也呼吁社会和公众理性看待该医疗事件,对侵犯我院合法权益的言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年2月29日


serasera
serasera

积分:-

注册时间:-

36楼
2024-03-03 10:40:57 来自iPhone客户端
医患关系将越来越紧张了。
就像这个标题“术中未发现肿瘤仍切除患者器官”,就是明显的误导,
舆论导向太恐怖了。

婉如清扬sz
婉如清扬sz

积分:-

注册时间:-

37楼
2024-03-03 11:12:23
以后没人敢给老人做大手术了。老人得了病回家好吃好喝就行了。

另外患方还去其他医院做了PET-CT,把报告拿给这家医院,这家医院不就是相信了这个其他医院的检查报告吗?以后其他医院的检查报告还能轻信吗?不信吧,患者说医院重复做检查,搞创收;信吧,最后出了事要背锅。

引用37楼serasera的发言:
医患关系将越来越紧张了。
就像这个标题“术中未发现肿瘤仍切除患者器官”,就是明显的误导,
舆论导向太恐怖了。

fishbirdmoon
fishbirdmoon

积分:-

注册时间:-

38楼
2024-03-03 11:15:01
癌前病变不是癌,从癌前病变发展到癌,很多时候要好几年。
因为老人新存代谢慢,从癌前病变到癌,发展比平常人更慢。
很多高龄老人,其实到最后是与癌共存。

以这个案例为例子,患者77岁,如果不动大手术,说不定要3-5年后,
癌前病变才会发展成癌,病人生存期比较长。

如果给病人动大手术,病人身体重创,很快生命就结束,这个案例中
正是发生了这样的事实。

所以,医院是有责任的,过度医疗了。
标题是正确的,癌前病变不是癌。


就像阑尾,阑尾有发炎的概率。
但阑尾发炎之前,没有必要切除。
医生不能故意制造机会,来切除没有发炎的阑尾。
引用37楼serasera的发言:
医患关系将越来越紧张了。
就像这个标题“术中未发现肿瘤仍切除患者器官”,就是明显的误导,
舆论导向太恐怖了。

fishbirdmoon
fishbirdmoon

积分:-

注册时间:-

39楼
2024-03-03 11:16:45
80岁以上的老人,确实是吃好喝好就行了,尽量不要大手术。

80岁以上的老人大手术,直接死在手术台上的,不是少数。

引用38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以后没人敢给老人做大手术了。老人得了病回家好吃好喝就行了。

另外患方还去其他医院做了PET-CT,把报告拿给这家医院,这家医院不就是相信了这个其他医院的检查报告吗?以后其他医院的检查报告还能轻信吗?不信吧,患者说医院重复做检查,搞创收;信吧,最后出了事要背锅。

引用37楼serasera的发言:
医患关系将越来越紧张了。
就像这个标题“术中未发现肿瘤仍切除患者器官”,就是明显的误导,
舆论导向太恐怖了。

婉如清扬sz
婉如清扬sz

积分:-

注册时间:-

40楼
2024-03-03 11:19:30
按医院说的,患者的情况,根据临床规范指南,都是符合手术指征的。

你反对的原因,是患者的年龄吗?那好吧,以后72岁的老人能不能做?68岁的老人能不能做?还是说,以后60岁以上的老人都不要做大手术?谁来规定这个年龄?
引用33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根本就不应该手术,何来的积极手术方案???医院明显在推脱责任。


引用32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庭审的时候医院说了,术前已经告知患方关于手术的风险,也提供了积极手术方案、保守治疗替代方案等供患方选择。最终患方选择了积极手术方案。
引用22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你推断的有点靠谱。

我不是学医的,但我父母,都是学医的。

他们讨论了这个事,说医院是绝对有问题的。

这么大岁数的老人,癌前病变不是癌症,区别很大,要尽量避免太大的手术。


引用20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我不懂啊,我又不是学医的。

你打这么大的惊叹号,你一定是专业人士吧!

下次医院要决定切不切的时候,咨询你就好了嘛。
引用18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癌前病变就是没有癌。

如果病人年龄大,这个癌前病变,有很大可能,终生不会发展成癌!

随意切除非癌器官,绝对是错误的!!!

癌前病变,根本不需要切!

因为,这个病变,仍然存在不会发展成癌的很大可能!
引用13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癌前病变也要切的。癌前病变就不是正常组织了,已经病变了,只是还没达到癌的标准。如果放在那儿不管它,很快也会发展到癌了。当然胰腺癌我不是很了解,其它有的癌症是要分级来看的,癌前病变也分一级、二级、三级等,病变小的可以先观察,如果已经病变到接近癌但还没有完全到达癌的程度,一般也是要切的。

她这个手术到底该不该切,我也不懂。但如果是比较大的手术,开腹后很快就要决定切不切,病理结果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出来,不可能一直在那等着。一般会综合根据各种情况来做决定。

但不管怎么说,文章用“术中未发现肿瘤”这样的字眼,容易误导别人以为患者没有病,是健康的。而实际上都到了癌前病变的程度了!癌前病变啊,不是普通的病变,普通的生病根本不会叫做癌前病变。癌前病变和普通生病相比,危险程度要大很多的。
引用11楼幸福的小猪头饼的发言:
癌前病变那就是没有癌咯,那为啥要全切,不能先做病理?应该是医患双方提前商量好的吧,这样患者就没话说。那为什么法院又判医院赔偿?看不懂
引用9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02-29 23:38 广东


2018年8月8日,患者张某华(女,77岁)因 “胆总管扩张查因、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就诊并收入院,术前影像检查提示胰腺萎缩、胰管扩张,胰腺癌肿瘤标志物升高。患者在外院接受了PET-CT检查,检查报告诊断意见为“胰头钩突结节状局灶性高代谢病灶(),结合增强扫描,考虑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入院后,医院完善了各项临床检查,术前诊断为“胰腺癌或IPMN(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

根据临床规范指南,主胰管型IPMN系癌前病变,恶变风险高,且患者肿瘤指标升高、胰管最宽处扩张10mm、胰腺萎缩。经患者本人及家属知情并签字同意,医院为患者施行全胰切除手术,术后病理结果显示“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性肿瘤伴中度非典型性”,属于胰腺癌的癌前病变,术后患者顺利出院。

术后三个月,患者因严重肝衰竭(原因待查)入院后死亡。我院对患者不幸离世深表痛心和遗憾。事件发生后,医院对事件进行了全过程复盘和检视,承认诊疗过程存在不足,将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流程。法院判决后,医院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支付全额赔偿款。

胰腺癌是起源于胰腺导管上皮的导管腺癌,尤其是合并慢性胰腺炎的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这类导管腺癌难以通过肉眼和术中触摸来发现,国内外也无临床指南规定须根据术中活检结果来决定是否实施根治性手术。临床实践中,有5%-10%的患者在接受该项手术后活检病理良性。

胰腺的位置比较特殊,位于肠道、胆道和胰管的交汇处,三条通道犹如一座立交桥。三条通道所在的器官,分别是胰头、胆总管和十二指肠,其中,胆总管下段被胰头全方位包裹,十二指肠又紧密包裹胰头,三者共用一套血供。要彻底清除病灶,根据国内外临床指南推荐的全胰切除术,需要切除部分胃窦、十二指肠、胰腺、脾脏、胆囊、胆管下段及空肠起始段。

患者家属收到全额赔偿款后仍有异议,从2023年12月开始先后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称医院“强摘其母亲5个健康器官”,言辞不实。医院希望患者家属依法维权,积极参与和推进医疗事故鉴定,也呼吁社会和公众理性看待该医疗事件,对侵犯我院合法权益的言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年2月29日


  • 插入图片

    支持一次选择9张图片上传(使用Ctrl、Shift选中);

    支持jpg、png、gif,单张图片不超过10M,png不超过1M,gif不超过300K。

    • 继续添加

  • 提到好友

3(16px)

楼主最近发表

相关帖子

    大家都在看

    下载家在深圳APP

    关注家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