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学医的,但我父母,都是学医的。
他们讨论了这个事,说医院是绝对有问题的。
这么大岁数的老人,癌前病变不是癌症,区别很大,要尽量避免太大的手术。
引用20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我不懂啊,我又不是学医的。
你打这么大的惊叹号,你一定是专业人士吧!
下次医院要决定切不切的时候,咨询你就好了嘛。引用18楼fishbirdmoon的发言:癌前病变就是没有癌。
如果病人年龄大,这个癌前病变,有很大可能,终生不会发展成癌!
随意切除非癌器官,绝对是错误的!!!
癌前病变,根本不需要切!
因为,这个病变,仍然存在不会发展成癌的很大可能!引用13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癌前病变也要切的。癌前病变就不是正常组织了,已经病变了,只是还没达到癌的标准。如果放在那儿不管它,很快也会发展到癌了。当然胰腺癌我不是很了解,其它有的癌症是要分级来看的,癌前病变也分一级、二级、三级等,病变小的可以先观察,如果已经病变到接近癌但还没有完全到达癌的程度,一般也是要切的。
她这个手术到底该不该切,我也不懂。但如果是比较大的手术,开腹后很快就要决定切不切,病理结果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出来,不可能一直在那等着。一般会综合根据各种情况来做决定。
但不管怎么说,文章用“术中未发现肿瘤”这样的字眼,容易误导别人以为患者没有病,是健康的。而实际上都到了癌前病变的程度了!癌前病变啊,不是普通的病变,普通的生病根本不会叫做癌前病变。癌前病变和普通生病相比,危险程度要大很多的。引用11楼幸福的小猪头饼的发言:癌前病变那就是没有癌咯,那为啥要全切,不能先做病理?应该是医患双方提前商量好的吧,这样患者就没话说。那为什么法院又判医院赔偿?看不懂引用9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02-29 23:38 广东
2018年8月8日,患者张某华(女,77岁)因 “胆总管扩张查因、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就诊并收入院,术前影像检查提示胰腺萎缩、胰管扩张,胰腺癌肿瘤标志物升高。患者在外院接受了PET-CT检查,检查报告诊断意见为“胰头钩突结节状局灶性高代谢病灶(),结合增强扫描,考虑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入院后,医院完善了各项临床检查,术前诊断为“胰腺癌或IPMN(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
根据临床规范指南,主胰管型IPMN系癌前病变,恶变风险高,且患者肿瘤指标升高、胰管最宽处扩张10mm、胰腺萎缩。经患者本人及家属知情并签字同意,医院为患者施行全胰切除手术,术后病理结果显示“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性肿瘤伴中度非典型性”,属于胰腺癌的癌前病变,术后患者顺利出院。
术后三个月,患者因严重肝衰竭(原因待查)入院后死亡。我院对患者不幸离世深表痛心和遗憾。事件发生后,医院对事件进行了全过程复盘和检视,承认诊疗过程存在不足,将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流程。法院判决后,医院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支付全额赔偿款。
胰腺癌是起源于胰腺导管上皮的导管腺癌,尤其是合并慢性胰腺炎的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这类导管腺癌难以通过肉眼和术中触摸来发现,国内外也无临床指南规定须根据术中活检结果来决定是否实施根治性手术。临床实践中,有5%-10%的患者在接受该项手术后活检病理良性。
胰腺的位置比较特殊,位于肠道、胆道和胰管的交汇处,三条通道犹如一座立交桥。三条通道所在的器官,分别是胰头、胆总管和十二指肠,其中,胆总管下段被胰头全方位包裹,十二指肠又紧密包裹胰头,三者共用一套血供。要彻底清除病灶,根据国内外临床指南推荐的全胰切除术,需要切除部分胃窦、十二指肠、胰腺、脾脏、胆囊、胆管下段及空肠起始段。
患者家属收到全额赔偿款后仍有异议,从2023年12月开始先后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称医院“强摘其母亲5个健康器官”,言辞不实。医院希望患者家属依法维权,积极参与和推进医疗事故鉴定,也呼吁社会和公众理性看待该医疗事件,对侵犯我院合法权益的言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