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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中未发现肿瘤仍切除患者器官

这只是一个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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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楼
2024-03-04 16:50:52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某医院,早就被行业内人士告诫我,除了医院看上去光鲜以外,医生大多是医术差,或毕业不久经验不足的
木棉花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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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楼
2024-03-04 18:59:49
是的,在去医院之前她是健康的,是个能吃能喝能运动的人,只是每天晚上咳嗽,持续了一短时间,所以去拍片,然后医生建议做活检,活检做了当天就送去ICU。

你不用腹黑地质疑我家是什么人,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你家一次,你就能明白了!你祈祷自己这辈子别遇到吧。 
引用57楼Wildheven的发言:
“一个健康的人被放在ICU”?你们家都是些什么人啊,健康的人到医院找病呀?
引用25楼木棉花絮1的发言:
港大医院这个案子绝对是过度医疗,对于高龄患者,应该保守治疗,不应该对高龄患者随意做手术,但是他们会强烈推荐你做手术,而且还轻描淡写诱惑你选择手术。

类似的事情发生在身上了,我也是轻信医生同意给我母亲做了活检,医生轻描淡写和我说活检只是简单的一个取样,半天就好,结果就是血氧指标不好,送去ICU好几天。一个健康的人被放在ICU插满管子三四天都不让拔,各种拖拉要把她留在ICU,直到我凭常识强烈要求拔管,强烈要求送回病房,才拯救了我妈。在ICU的流食饿得她回家好几天都无法下床走路,缺乏营养,在家好吃好喝几天后,立刻恢复正常。
我正在投诉他们过度医疗,港大约我面谈,我还没时间去,必须找个时间去投诉。
引用22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你推断的有点靠谱。

我不是学医的,但我父母,都是学医的。

他们讨论了这个事,说医院是绝对有问题的。

这么大岁数的老人,癌前病变不是癌症,区别很大,要尽量避免太大的手术。


引用20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我不懂啊,我又不是学医的。

你打这么大的惊叹号,你一定是专业人士吧!

下次医院要决定切不切的时候,咨询你就好了嘛。
引用18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癌前病变就是没有癌。

如果病人年龄大,这个癌前病变,有很大可能,终生不会发展成癌!

随意切除非癌器官,绝对是错误的!!!

癌前病变,根本不需要切!

因为,这个病变,仍然存在不会发展成癌的很大可能!
引用13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癌前病变也要切的。癌前病变就不是正常组织了,已经病变了,只是还没达到癌的标准。如果放在那儿不管它,很快也会发展到癌了。当然胰腺癌我不是很了解,其它有的癌症是要分级来看的,癌前病变也分一级、二级、三级等,病变小的可以先观察,如果已经病变到接近癌但还没有完全到达癌的程度,一般也是要切的。

她这个手术到底该不该切,我也不懂。但如果是比较大的手术,开腹后很快就要决定切不切,病理结果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出来,不可能一直在那等着。一般会综合根据各种情况来做决定。

但不管怎么说,文章用“术中未发现肿瘤”这样的字眼,容易误导别人以为患者没有病,是健康的。而实际上都到了癌前病变的程度了!癌前病变啊,不是普通的病变,普通的生病根本不会叫做癌前病变。癌前病变和普通生病相比,危险程度要大很多的。
引用11楼幸福的小猪头饼的发言:
癌前病变那就是没有癌咯,那为啥要全切,不能先做病理?应该是医患双方提前商量好的吧,这样患者就没话说。那为什么法院又判医院赔偿?看不懂
引用9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02-29 23:38 广东


2018年8月8日,患者张某华(女,77岁)因 “胆总管扩张查因、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就诊并收入院,术前影像检查提示胰腺萎缩、胰管扩张,胰腺癌肿瘤标志物升高。患者在外院接受了PET-CT检查,检查报告诊断意见为“胰头钩突结节状局灶性高代谢病灶(),结合增强扫描,考虑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入院后,医院完善了各项临床检查,术前诊断为“胰腺癌或IPMN(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

根据临床规范指南,主胰管型IPMN系癌前病变,恶变风险高,且患者肿瘤指标升高、胰管最宽处扩张10mm、胰腺萎缩。经患者本人及家属知情并签字同意,医院为患者施行全胰切除手术,术后病理结果显示“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性肿瘤伴中度非典型性”,属于胰腺癌的癌前病变,术后患者顺利出院。

术后三个月,患者因严重肝衰竭(原因待查)入院后死亡。我院对患者不幸离世深表痛心和遗憾。事件发生后,医院对事件进行了全过程复盘和检视,承认诊疗过程存在不足,将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流程。法院判决后,医院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支付全额赔偿款。

胰腺癌是起源于胰腺导管上皮的导管腺癌,尤其是合并慢性胰腺炎的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这类导管腺癌难以通过肉眼和术中触摸来发现,国内外也无临床指南规定须根据术中活检结果来决定是否实施根治性手术。临床实践中,有5%-10%的患者在接受该项手术后活检病理良性。

胰腺的位置比较特殊,位于肠道、胆道和胰管的交汇处,三条通道犹如一座立交桥。三条通道所在的器官,分别是胰头、胆总管和十二指肠,其中,胆总管下段被胰头全方位包裹,十二指肠又紧密包裹胰头,三者共用一套血供。要彻底清除病灶,根据国内外临床指南推荐的全胰切除术,需要切除部分胃窦、十二指肠、胰腺、脾脏、胆囊、胆管下段及空肠起始段。

患者家属收到全额赔偿款后仍有异议,从2023年12月开始先后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称医院“强摘其母亲5个健康器官”,言辞不实。医院希望患者家属依法维权,积极参与和推进医疗事故鉴定,也呼吁社会和公众理性看待该医疗事件,对侵犯我院合法权益的言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年2月29日


Wildh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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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楼
2024-03-05 08:32:54
那你们全家就继续健康吧,继续健康的经常去医院吧
引用63楼木棉花絮1的发言:
是的,在去医院之前她是健康的,是个能吃能喝能运动的人,只是每天晚上咳嗽,持续了一短时间,所以去拍片,然后医生建议做活检,活检做了当天就送去ICU。

你不用腹黑地质疑我家是什么人,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你家一次,你就能明白了!你祈祷自己这辈子别遇到吧。 
引用57楼Wildheven的发言:
“一个健康的人被放在ICU”?你们家都是些什么人啊,健康的人到医院找病呀?
引用25楼木棉花絮1的发言:
港大医院这个案子绝对是过度医疗,对于高龄患者,应该保守治疗,不应该对高龄患者随意做手术,但是他们会强烈推荐你做手术,而且还轻描淡写诱惑你选择手术。

类似的事情发生在身上了,我也是轻信医生同意给我母亲做了活检,医生轻描淡写和我说活检只是简单的一个取样,半天就好,结果就是血氧指标不好,送去ICU好几天。一个健康的人被放在ICU插满管子三四天都不让拔,各种拖拉要把她留在ICU,直到我凭常识强烈要求拔管,强烈要求送回病房,才拯救了我妈。在ICU的流食饿得她回家好几天都无法下床走路,缺乏营养,在家好吃好喝几天后,立刻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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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22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你推断的有点靠谱。

我不是学医的,但我父母,都是学医的。

他们讨论了这个事,说医院是绝对有问题的。

这么大岁数的老人,癌前病变不是癌症,区别很大,要尽量避免太大的手术。


引用20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我不懂啊,我又不是学医的。

你打这么大的惊叹号,你一定是专业人士吧!

下次医院要决定切不切的时候,咨询你就好了嘛。
引用18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癌前病变就是没有癌。

如果病人年龄大,这个癌前病变,有很大可能,终生不会发展成癌!

随意切除非癌器官,绝对是错误的!!!

癌前病变,根本不需要切!

因为,这个病变,仍然存在不会发展成癌的很大可能!
引用13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癌前病变也要切的。癌前病变就不是正常组织了,已经病变了,只是还没达到癌的标准。如果放在那儿不管它,很快也会发展到癌了。当然胰腺癌我不是很了解,其它有的癌症是要分级来看的,癌前病变也分一级、二级、三级等,病变小的可以先观察,如果已经病变到接近癌但还没有完全到达癌的程度,一般也是要切的。

她这个手术到底该不该切,我也不懂。但如果是比较大的手术,开腹后很快就要决定切不切,病理结果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出来,不可能一直在那等着。一般会综合根据各种情况来做决定。

但不管怎么说,文章用“术中未发现肿瘤”这样的字眼,容易误导别人以为患者没有病,是健康的。而实际上都到了癌前病变的程度了!癌前病变啊,不是普通的病变,普通的生病根本不会叫做癌前病变。癌前病变和普通生病相比,危险程度要大很多的。
引用11楼幸福的小猪头饼的发言:
癌前病变那就是没有癌咯,那为啥要全切,不能先做病理?应该是医患双方提前商量好的吧,这样患者就没话说。那为什么法院又判医院赔偿?看不懂
引用9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02-29 23:38 广东


2018年8月8日,患者张某华(女,77岁)因 “胆总管扩张查因、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就诊并收入院,术前影像检查提示胰腺萎缩、胰管扩张,胰腺癌肿瘤标志物升高。患者在外院接受了PET-CT检查,检查报告诊断意见为“胰头钩突结节状局灶性高代谢病灶(),结合增强扫描,考虑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入院后,医院完善了各项临床检查,术前诊断为“胰腺癌或IPMN(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

根据临床规范指南,主胰管型IPMN系癌前病变,恶变风险高,且患者肿瘤指标升高、胰管最宽处扩张10mm、胰腺萎缩。经患者本人及家属知情并签字同意,医院为患者施行全胰切除手术,术后病理结果显示“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性肿瘤伴中度非典型性”,属于胰腺癌的癌前病变,术后患者顺利出院。

术后三个月,患者因严重肝衰竭(原因待查)入院后死亡。我院对患者不幸离世深表痛心和遗憾。事件发生后,医院对事件进行了全过程复盘和检视,承认诊疗过程存在不足,将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流程。法院判决后,医院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支付全额赔偿款。

胰腺癌是起源于胰腺导管上皮的导管腺癌,尤其是合并慢性胰腺炎的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这类导管腺癌难以通过肉眼和术中触摸来发现,国内外也无临床指南规定须根据术中活检结果来决定是否实施根治性手术。临床实践中,有5%-10%的患者在接受该项手术后活检病理良性。

胰腺的位置比较特殊,位于肠道、胆道和胰管的交汇处,三条通道犹如一座立交桥。三条通道所在的器官,分别是胰头、胆总管和十二指肠,其中,胆总管下段被胰头全方位包裹,十二指肠又紧密包裹胰头,三者共用一套血供。要彻底清除病灶,根据国内外临床指南推荐的全胰切除术,需要切除部分胃窦、十二指肠、胰腺、脾脏、胆囊、胆管下段及空肠起始段。

患者家属收到全额赔偿款后仍有异议,从2023年12月开始先后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称医院“强摘其母亲5个健康器官”,言辞不实。医院希望患者家属依法维权,积极参与和推进医疗事故鉴定,也呼吁社会和公众理性看待该医疗事件,对侵犯我院合法权益的言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年2月29日


秀才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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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楼
2024-03-05 08:43:13
先了解一下胰腺癌比较好  这个位置,要命的很!
秋天Di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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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楼
2024-03-05 08:53:03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动不动小作文不正常,现在特别反感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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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楼
2024-03-05 18:42:29
那就祝你把我和新闻主角经历的都来一遍,让你充分体验过再发表高见。
引用64楼Wildheven的发言:
那你们全家就继续健康吧,继续健康的经常去医院吧
引用63楼木棉花絮1的发言:
是的,在去医院之前她是健康的,是个能吃能喝能运动的人,只是每天晚上咳嗽,持续了一短时间,所以去拍片,然后医生建议做活检,活检做了当天就送去ICU。

你不用腹黑地质疑我家是什么人,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你家一次,你就能明白了!你祈祷自己这辈子别遇到吧。 
引用57楼Wildheven的发言:
“一个健康的人被放在ICU”?你们家都是些什么人啊,健康的人到医院找病呀?
引用25楼木棉花絮1的发言:
港大医院这个案子绝对是过度医疗,对于高龄患者,应该保守治疗,不应该对高龄患者随意做手术,但是他们会强烈推荐你做手术,而且还轻描淡写诱惑你选择手术。

类似的事情发生在身上了,我也是轻信医生同意给我母亲做了活检,医生轻描淡写和我说活检只是简单的一个取样,半天就好,结果就是血氧指标不好,送去ICU好几天。一个健康的人被放在ICU插满管子三四天都不让拔,各种拖拉要把她留在ICU,直到我凭常识强烈要求拔管,强烈要求送回病房,才拯救了我妈。在ICU的流食饿得她回家好几天都无法下床走路,缺乏营养,在家好吃好喝几天后,立刻恢复正常。
我正在投诉他们过度医疗,港大约我面谈,我还没时间去,必须找个时间去投诉。
引用22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你推断的有点靠谱。

我不是学医的,但我父母,都是学医的。

他们讨论了这个事,说医院是绝对有问题的。

这么大岁数的老人,癌前病变不是癌症,区别很大,要尽量避免太大的手术。


引用20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我不懂啊,我又不是学医的。

你打这么大的惊叹号,你一定是专业人士吧!

下次医院要决定切不切的时候,咨询你就好了嘛。
引用18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癌前病变就是没有癌。

如果病人年龄大,这个癌前病变,有很大可能,终生不会发展成癌!

随意切除非癌器官,绝对是错误的!!!

癌前病变,根本不需要切!

因为,这个病变,仍然存在不会发展成癌的很大可能!
引用13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癌前病变也要切的。癌前病变就不是正常组织了,已经病变了,只是还没达到癌的标准。如果放在那儿不管它,很快也会发展到癌了。当然胰腺癌我不是很了解,其它有的癌症是要分级来看的,癌前病变也分一级、二级、三级等,病变小的可以先观察,如果已经病变到接近癌但还没有完全到达癌的程度,一般也是要切的。

她这个手术到底该不该切,我也不懂。但如果是比较大的手术,开腹后很快就要决定切不切,病理结果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出来,不可能一直在那等着。一般会综合根据各种情况来做决定。

但不管怎么说,文章用“术中未发现肿瘤”这样的字眼,容易误导别人以为患者没有病,是健康的。而实际上都到了癌前病变的程度了!癌前病变啊,不是普通的病变,普通的生病根本不会叫做癌前病变。癌前病变和普通生病相比,危险程度要大很多的。
引用11楼幸福的小猪头饼的发言:
癌前病变那就是没有癌咯,那为啥要全切,不能先做病理?应该是医患双方提前商量好的吧,这样患者就没话说。那为什么法院又判医院赔偿?看不懂
引用9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02-29 23:38 广东


2018年8月8日,患者张某华(女,77岁)因 “胆总管扩张查因、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就诊并收入院,术前影像检查提示胰腺萎缩、胰管扩张,胰腺癌肿瘤标志物升高。患者在外院接受了PET-CT检查,检查报告诊断意见为“胰头钩突结节状局灶性高代谢病灶(),结合增强扫描,考虑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入院后,医院完善了各项临床检查,术前诊断为“胰腺癌或IPMN(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

根据临床规范指南,主胰管型IPMN系癌前病变,恶变风险高,且患者肿瘤指标升高、胰管最宽处扩张10mm、胰腺萎缩。经患者本人及家属知情并签字同意,医院为患者施行全胰切除手术,术后病理结果显示“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性肿瘤伴中度非典型性”,属于胰腺癌的癌前病变,术后患者顺利出院。

术后三个月,患者因严重肝衰竭(原因待查)入院后死亡。我院对患者不幸离世深表痛心和遗憾。事件发生后,医院对事件进行了全过程复盘和检视,承认诊疗过程存在不足,将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流程。法院判决后,医院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支付全额赔偿款。

胰腺癌是起源于胰腺导管上皮的导管腺癌,尤其是合并慢性胰腺炎的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这类导管腺癌难以通过肉眼和术中触摸来发现,国内外也无临床指南规定须根据术中活检结果来决定是否实施根治性手术。临床实践中,有5%-10%的患者在接受该项手术后活检病理良性。

胰腺的位置比较特殊,位于肠道、胆道和胰管的交汇处,三条通道犹如一座立交桥。三条通道所在的器官,分别是胰头、胆总管和十二指肠,其中,胆总管下段被胰头全方位包裹,十二指肠又紧密包裹胰头,三者共用一套血供。要彻底清除病灶,根据国内外临床指南推荐的全胰切除术,需要切除部分胃窦、十二指肠、胰腺、脾脏、胆囊、胆管下段及空肠起始段。

患者家属收到全额赔偿款后仍有异议,从2023年12月开始先后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称医院“强摘其母亲5个健康器官”,言辞不实。医院希望患者家属依法维权,积极参与和推进医疗事故鉴定,也呼吁社会和公众理性看待该医疗事件,对侵犯我院合法权益的言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年2月29日


法律人吕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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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楼
2024-03-06 20:57:51 来自Android手机客户端
刚下班,就为写这个案子的医学分析和法律简析,就在房网看到了
marysha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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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楼
2024-03-09 16:16:04 来自iPhone客户端
对港大没有好感,自己与家人都去过几次,医生比较年轻,都是深圳其他医院调过去的。没有几个香港医生。每次医生都说些模拟两可的话。连一个正常的诊断都给不出。药也开的不对症。还不如一些老牌三甲医院。
不能起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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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楼
2024-03-09 16:32:30
医疗与教育,都是需要沉淀,尤其需要有自己的医学院校及教育院校。

一个医生,一个老师,只能对自己的患者、学生负责。

所有医学院校,教育院校,培养出来的优秀学生,都首先是留在自己院校的附属医院或附属中学任职。医术好的医生也首先是在自己院校的附属医院出诊。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主要是用香港大学先进的管理经验负责医院管理,不是提供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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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楼
2024-03-09 16:37:44
国家让医生多点执业,目的就是让医术好的医生到医疗条件相对比较落后的地方出诊。解决就诊困难问题。
但远水解不了近渴。

ss8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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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楼
2024-03-11 09:54:32
你知道胰腺癌是癌症之王吗,一旦确诊基本活不过1年,快的甚至3个月就走了,进展速度不是一般的快,我觉得但凡是个了解胰腺癌的人,都已经知道是癌前病变了,肯定都是要求做手术摘除隐患的。
反正如果是我,我肯定要求医生给我把癌前病变组织给切了。
引用39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癌前病变不是癌,从癌前病变发展到癌,很多时候要好几年。
因为老人新存代谢慢,从癌前病变到癌,发展比平常人更慢。
很多高龄老人,其实到最后是与癌共存。

以这个案例为例子,患者77岁,如果不动大手术,说不定要3-5年后,
癌前病变才会发展成癌,病人生存期比较长。

如果给病人动大手术,病人身体重创,很快生命就结束,这个案例中
正是发生了这样的事实。

所以,医院是有责任的,过度医疗了。
标题是正确的,癌前病变不是癌。


就像阑尾,阑尾有发炎的概率。
但阑尾发炎之前,没有必要切除。
医生不能故意制造机会,来切除没有发炎的阑尾。
引用37楼serasera的发言:
医患关系将越来越紧张了。
就像这个标题“术中未发现肿瘤仍切除患者器官”,就是明显的误导,
舆论导向太恐怖了。

ss8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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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楼
2024-03-11 09:57:26
病理当场出不来,我亲戚做乳腺结节切除手术,都是手术后第二周才拿到的病理
引用46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病理是可以当场出来的,只有行外人,
才会认为病理当场出不来!
引用44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这个是探查手术,术前各项检查都高度怀疑是癌了,包括患方到其他医院做的检查都高度指向癌症的可能性,病理检查当场出不来的,要手术后才能知道,手术已经开始,病人腹腔已经打开,你说要不要继续?

你说的这些都是马后炮。术后病理检查各种可能都有,万一术后病理检查结果是癌呢,你当场不敢做,又把老人腹腔给缝上了。短期内老人不可能反复接受全麻开腹手术吧?好,治不了了。万一后面保守治疗也没成功,家属是不是又要怪医院没有进行手术积极治疗?
引用39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癌前病变不是癌,从癌前病变发展到癌,很多时候要好几年。
因为老人新存代谢慢,从癌前病变到癌,发展比平常人更慢。
很多高龄老人,其实到最后是与癌共存。

以这个案例为例子,患者77岁,如果不动大手术,说不定要3-5年后,
癌前病变才会发展成癌,病人生存期比较长。

如果给病人动大手术,病人身体重创,很快生命就结束,这个案例中
正是发生了这样的事实。

所以,医院是有责任的,过度医疗了。
标题是正确的,癌前病变不是癌。


就像阑尾,阑尾有发炎的概率。
但阑尾发炎之前,没有必要切除。
医生不能故意制造机会,来切除没有发炎的阑尾。
引用37楼serasera的发言:
医患关系将越来越紧张了。
就像这个标题“术中未发现肿瘤仍切除患者器官”,就是明显的误导,
舆论导向太恐怖了。

不能起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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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楼
2024-03-11 10:29:38
有小病理,大病理。
小病理是术间就做了,一般几十分钟出结果。
大病理是术后做,一般1-2周出结果。
引用73楼ss80162的发言:
病理当场出不来,我亲戚做乳腺结节切除手术,都是手术后第二周才拿到的病理
引用46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病理是可以当场出来的,只有行外人,
才会认为病理当场出不来!
引用44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这个是探查手术,术前各项检查都高度怀疑是癌了,包括患方到其他医院做的检查都高度指向癌症的可能性,病理检查当场出不来的,要手术后才能知道,手术已经开始,病人腹腔已经打开,你说要不要继续?

你说的这些都是马后炮。术后病理检查各种可能都有,万一术后病理检查结果是癌呢,你当场不敢做,又把老人腹腔给缝上了。短期内老人不可能反复接受全麻开腹手术吧?好,治不了了。万一后面保守治疗也没成功,家属是不是又要怪医院没有进行手术积极治疗?
引用39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癌前病变不是癌,从癌前病变发展到癌,很多时候要好几年。
因为老人新存代谢慢,从癌前病变到癌,发展比平常人更慢。
很多高龄老人,其实到最后是与癌共存。

以这个案例为例子,患者77岁,如果不动大手术,说不定要3-5年后,
癌前病变才会发展成癌,病人生存期比较长。

如果给病人动大手术,病人身体重创,很快生命就结束,这个案例中
正是发生了这样的事实。

所以,医院是有责任的,过度医疗了。
标题是正确的,癌前病变不是癌。


就像阑尾,阑尾有发炎的概率。
但阑尾发炎之前,没有必要切除。
医生不能故意制造机会,来切除没有发炎的阑尾。
引用37楼serasera的发言:
医患关系将越来越紧张了。
就像这个标题“术中未发现肿瘤仍切除患者器官”,就是明显的误导,
舆论导向太恐怖了。

灵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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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楼
2024-03-12 09:13:54
病人家属估计还想讹医院一笔。这个医院也是赔偿的时候就不会跟家属签个保证再不追究的免责协议吗?
引用16楼rinorino的发言:
这个手术我妈妈做过,是个非常大的手术,而且这个手术一旦做,就必须要切除其他几个器官的部分组织,尤其这个老太太还是直接开腹的,我妈妈那会是机器人做的,没有开腹,都恢复很久。77岁的老太太做开腹手术,切除那么多器官,无论是术前还是术中,都是应该进行认真谨慎评估的,对病人术后的恢复和生活质量影响非常大,所以我觉得法院判的对,医院是存在过错的。但既然已经判了,医院也赔了,家属又拿出来放在媒体上说事,是什么居心呢?
婉如清扬sz
婉如清扬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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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楼
2024-03-24 19:42:58
即使取好几个点也不能完全保证的。

我看过网上的例子,有个患者高度怀疑是癌后,做了5次活检才确诊。前面4次都显示正常。
引用51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你以为病理是取一个点做切片,其实完全不是这样。你考虑到的,医生早就考虑到了。

病理都是取好几个点做切片,特别是组织边缘要取点。

癌症,病理组织切片,术前可以做,但为了保证不切错,术中常常也要做,目的是再次确认。

因此说,是否确实切除的是癌症组织,主刀医生在打开腹腔后,动刀切除前,就确认了,根本不会等到手术后。

如果在手术台上发现不是癌症,先前有误诊,主刀医生完全有时间中止手术,缝合伤口。


诡辩,只对不明真相的外行有用。

正因为这个案例里,医生的做法不合常规,法院才判决医院败诉。
引用50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恐怕这是你认为的。

拿一个小切片去做病理,当然很快就能出来,其它部位呢?旁边呢?怎么保证你切的那一小片正好就是有问题的地方?整个器官或组织的病理,当场都不切,怎么去做?

如果病理能够当场出来,医生能够当场判断是不是癌,他还要强行切除患者器官,而且不是咱们嘴上说起来那么简单,是站在那里整整七个多小时坚持手术,他是为了什么?为了名?为了利?还是和患者有血海深仇?他精神有问题吗?他辛辛苦苦学医这么多年,就是为了这一刻撞墙去找死吗?
引用47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病理是可以当场出来的,只有行外人,才会认为病理当场出不来!
婉如清扬sz
婉如清扬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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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楼
2024-03-24 19:56:52
按我的理解,做活检和血氧指标不好,是两件事。

我父亲年前也去医院抢救了一次。医生也是说我父亲血氧太低,要插管抢救,要进ICU。后来医生也明确告诉我,进ICU只是抢救,并不是治疗(我父亲食管有一处有很大问题),在ICU里面只能尽量解决呼吸衰竭的问题,食管的问题要等出了ICU再转其它科室治疗。

后来我也了解到,很多老人会有血氧低的问题。医院一般是测了血氧,看数值太低,就要求插管抢救,因为正常人低于某个数值,随时有可能昏迷甚至死亡。回到我父亲那件事,因为某些因素考虑,后来我们决定不进ICU。我父亲后来血氧一直很低,但并没有昏迷。我老公当时也觉得医院是不是小题大做了。

前几天我刷到一个视频,是一个老人的儿子发的,说他父亲就是血氧很低,比正常人低很多,不但不昏迷,还能跟医生讨价还价。这个儿子一开始还很高兴,觉得父亲至少精神还不错。结果医生一看就说,你父亲这是低氧耐受啊,你们做家属的太不上心了。视频并没有详细解释低氧耐受,但是这个儿子最后说老人长期低氧耐受不是个好现象,会导致很多不良后果。

我现在也才明白,我父亲当时很可能也是低氧耐受。
引用24楼木棉花絮1的发言:
港大医院这个案子绝对是过度医疗,对于高龄患者,应该保守治疗,不应该对高龄患者随意做手术,但是他们会强烈推荐你做手术,而且还轻描淡写诱惑你选择手术。

类似的事情发生在身上了,我也是轻信医生同意给我母亲做了活检,医生轻描淡写和我说活检只是简单的一个取样,半天就好,结果就是血氧指标不好,送去ICU好几天。一个健康的人被放在ICU插满管子三四天都不让拔,各种拖拉要把她留在ICU,直到我凭常识强烈要求拔管,强烈要求送回病房,才拯救了我妈。在ICU的流食饿得她回家好几天都无法下床走路,缺乏营养,在家好吃好喝几天后,立刻恢复正常。
我正在投诉他们过度医疗,港大约我面谈,我还没时间去,必须找个时间去投诉。
引用22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你推断的有点靠谱。

我不是学医的,但我父母,都是学医的。

他们讨论了这个事,说医院是绝对有问题的。

这么大岁数的老人,癌前病变不是癌症,区别很大,要尽量避免太大的手术。


引用20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我不懂啊,我又不是学医的。

你打这么大的惊叹号,你一定是专业人士吧!

下次医院要决定切不切的时候,咨询你就好了嘛。
引用18楼fishbirdmoon的发言:
癌前病变就是没有癌。

如果病人年龄大,这个癌前病变,有很大可能,终生不会发展成癌!

随意切除非癌器官,绝对是错误的!!!

癌前病变,根本不需要切!

因为,这个病变,仍然存在不会发展成癌的很大可能!
引用13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癌前病变也要切的。癌前病变就不是正常组织了,已经病变了,只是还没达到癌的标准。如果放在那儿不管它,很快也会发展到癌了。当然胰腺癌我不是很了解,其它有的癌症是要分级来看的,癌前病变也分一级、二级、三级等,病变小的可以先观察,如果已经病变到接近癌但还没有完全到达癌的程度,一般也是要切的。

她这个手术到底该不该切,我也不懂。但如果是比较大的手术,开腹后很快就要决定切不切,病理结果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出来,不可能一直在那等着。一般会综合根据各种情况来做决定。

但不管怎么说,文章用“术中未发现肿瘤”这样的字眼,容易误导别人以为患者没有病,是健康的。而实际上都到了癌前病变的程度了!癌前病变啊,不是普通的病变,普通的生病根本不会叫做癌前病变。癌前病变和普通生病相比,危险程度要大很多的。
引用11楼幸福的小猪头饼的发言:
癌前病变那就是没有癌咯,那为啥要全切,不能先做病理?应该是医患双方提前商量好的吧,这样患者就没话说。那为什么法院又判医院赔偿?看不懂
引用9楼婉如清扬sz的发言:
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02-29 23:38 广东


2018年8月8日,患者张某华(女,77岁)因 “胆总管扩张查因、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就诊并收入院,术前影像检查提示胰腺萎缩、胰管扩张,胰腺癌肿瘤标志物升高。患者在外院接受了PET-CT检查,检查报告诊断意见为“胰头钩突结节状局灶性高代谢病灶(),结合增强扫描,考虑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入院后,医院完善了各项临床检查,术前诊断为“胰腺癌或IPMN(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

根据临床规范指南,主胰管型IPMN系癌前病变,恶变风险高,且患者肿瘤指标升高、胰管最宽处扩张10mm、胰腺萎缩。经患者本人及家属知情并签字同意,医院为患者施行全胰切除手术,术后病理结果显示“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性肿瘤伴中度非典型性”,属于胰腺癌的癌前病变,术后患者顺利出院。

术后三个月,患者因严重肝衰竭(原因待查)入院后死亡。我院对患者不幸离世深表痛心和遗憾。事件发生后,医院对事件进行了全过程复盘和检视,承认诊疗过程存在不足,将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流程。法院判决后,医院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支付全额赔偿款。

胰腺癌是起源于胰腺导管上皮的导管腺癌,尤其是合并慢性胰腺炎的胰腺导管内乳头状粘液瘤,这类导管腺癌难以通过肉眼和术中触摸来发现,国内外也无临床指南规定须根据术中活检结果来决定是否实施根治性手术。临床实践中,有5%-10%的患者在接受该项手术后活检病理良性。

胰腺的位置比较特殊,位于肠道、胆道和胰管的交汇处,三条通道犹如一座立交桥。三条通道所在的器官,分别是胰头、胆总管和十二指肠,其中,胆总管下段被胰头全方位包裹,十二指肠又紧密包裹胰头,三者共用一套血供。要彻底清除病灶,根据国内外临床指南推荐的全胰切除术,需要切除部分胃窦、十二指肠、胰腺、脾脏、胆囊、胆管下段及空肠起始段。

患者家属收到全额赔偿款后仍有异议,从2023年12月开始先后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称医院“强摘其母亲5个健康器官”,言辞不实。医院希望患者家属依法维权,积极参与和推进医疗事故鉴定,也呼吁社会和公众理性看待该医疗事件,对侵犯我院合法权益的言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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